近日
山东青岛有市民反映称
青岛北村新苑小区
张贴了禁养宠物通知
要求所有饲养宠物的业主
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送走
随后记者来到物业
一名值班工作人员说
小区养狗的越来越多
出门不拴绳、随地排便
居民投诉严重
目前
小区正在修理路面进行环境整治
整修完毕后小区内全部禁养宠物
时间截止后
如果原北村居民违反规定
将停发分红及补贴
租户或买房的
将对宠物强制清理
消息一出
网友纷纷表示该规定不合理
- 网友一:合法权益凭什么禁止,这不是逼人遗弃宠物吗?难道满大街流浪狗就没有安全隐患了吗?加强管理,不牵绳,粪便不处理罚款不就好了,一刀切真的大可不必
- 网友二:这就是明显的懒,一刀切真是可笑,流浪动物不就是这么产生,还在规定时间送走,没地方送的不就又成流浪了,应该从根本上管理规范养犬人。
- 网友三:激化矛盾,无法律依据,最终会不了了之。
- 网友四:你一个物业这么大的权力?
- 网友五:养鱼养鸟养龟的怎么算
- 网友六: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只会激化问题
- 网友七:敢不敢在购房合同上加一条:禁止养宠物。你看看你会失去多少金主?
也有网友提醒
要文明养宠物
一刀切虽然大可不必
但是养狗养猫请有素质
- 网友:实不相瞒,养可以,你别光顾着养不负责吧?我已经连着两天下班回家,走个黑一点儿的地方看不到地上狗屎,踩了两天了。
禁养宠物一刀切
这种管理方式是否合理?
律师表示
▽
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绝对禁止公民养宠物,也就是说公民有养宠物的自由,也有不养宠物的自由,不管是村委还是物业公司都没有权利单方决定。
村委按照法定程序对村民做出一些限制,这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在合法的范围内应当予以尊重,但是村委不能决定村民以外人的行为。
对于这个规定,你怎么看?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爱青岛
编辑:曦曦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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