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5个参观游览项目变购物,这家旅行社被罚45000元

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

6月6日,记者从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委获悉,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游客网络找到“旅游规划师”,通过“旅游规划师”介绍的重庆某旅行社参团“重庆游”,双方未约定购物问题,却在实际行程中发现,参观游览项目实际是购物项目,戴某向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投诉后,该旅行社向戴某作出了经济补偿并办理了退货,还被罚款45000元。

游客戴某通过网络搜索“重庆旅游攻略”,找到自称“旅游规划师”的网络销售“微微”。“微微”通过微信向戴某发送了重庆某旅行社的营业执照等图片,介绍了重庆游的行程安排,并未说明行程中有购物。戴某通过微信向该网络销售交纳了定金。

戴某到达重庆后,旅行社另一位工作人员到戴某入住的酒店,与其签订了纸质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内的行程安排与网络销售通过微信发送的行程基本一致,双方均未约定购物问题。

但是,戴某在参团过程中,发现实际行程安排与约定不符:行程单中约定的“寝具中心”“丝绸博物馆”“酵素工场”“文化展示中心”“九黎部落”等5个参观游览项目实际是购物项目。而且,戴某在“文化展示中心”购买了3000元的玉器。   

对此,戴某向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货退款并赔偿。

接到投诉后,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通过证据分析认为: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标注了“五星豪华酒店”“优选金牌导游”“当地五星酒店”等文字表述,并含有“寝具中心”“丝绸博物馆”“酵素工场”“文化展示中心”“九黎部落”等参观游览项目。实际上,该导游不具备“金牌导游”资质,入住酒店也未达五星标准,“寝具中心”“丝绸博物馆”“酵素工场”“文化展示中心”“九黎部落”等项目实际为购物项目,并不具备“博物馆”等资质。

经协调,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行社向游客戴某作出了经济补偿并办理了退货,双方和解。针对旅行社虚假宣传等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对旅行社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5000的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通过线上预订旅游行程。游客搜索“旅游攻略”“热门旅游景点”等字样,联系到“旅游规划师”“旅游顾问”等网络客服,通过与该网络客服的聊天沟通,直接网上预订行程并交付团款,往往会面临宣传与实际不符、增加购物等问题的风险。

对此,市文化和旅游委提醒,游客应注意以下几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核实信息,确认该网络客服是否为旅行社工作人员,并核实旅行社的经营资质,谨防上当受骗;二是需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查看行程安排,不可偏信网络客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三是参团前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启程前对合同约定的景点、住宿、交通工具等细节进行确认,避免旅行途中发生纠纷,影响体验;四是行程中发现旅游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相关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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