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水晶柱

难忘的水晶柱

文/徐承彬

那年,我在长岛一家酒店干经理,遇到了一件与水晶柱有关的事儿,至今难忘。

记得一天上午,我正在办公室里看报表,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我去开门一看,是俩小伙子,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长得跟说相声似的。我问:“啥事?”矮个抢着说:“俺俩搞调研的大学生,假期出来挣生活费。今来贵酒店问问听说‘*团外卖’没有?想不想合作?”因为那时还未听说能在网上买卖东西,所以我虽好奇,但又不太相信。于是,我就直接谢绝了他们。

我刚把他俩打发走,一会儿又有人敲门,我再去开门一看,还是那俩小伙子。我以为他俩落东西了,就四下环顾。高个说:“不是落东西,是我们下楼,把楼梯扶手下面的水晶柱碰碎了。”“碰碎了?伤着没有?”“没有。”“那个东西是水晶的,很贵很贵啊!”“知道,刚听吧台的人说了,她让我们上来找您!”我一听,就赶忙打电话问吧台。值班人员把情况一五一十地跟我说了一遍,并且果断地说:“得让他们两人赔偿!”

我听了,虽然知道是啥情况了,但是心里觉得蹊跷:这独立安装的,仅起装饰作用,厂家量身定制来,敦敦实实的,价格不菲的水晶柱,怎么这么不禁碰,一碰就倒了呢?!可是,在人证和物证面前,我只能按照酒店的老规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办了,我让俩小伙照价赔偿。他俩一听,吓得不知所措,站在那儿直打哆嗦。

我拿起电话想找公司说情,可是电话那头要求:“照价赔偿。”我把公司的处理意见跟俩小伙重申了一遍。高个说:“责任又不全在俺俩。”我说:“不在你俩,在谁?别人天天走的楼梯,都没有碰碎它,你俩一走就给碰碎了!”“因为……”高个刚想辩解,却被矮个拦住了。矮个表态说:“东西是我碰碎的,应该我负责,我不该去摸它了。”“不能全怪俺,酒店也有责任。”高个仍有异议。我问他:“你说,酒店的责任在哪?”“水晶柱本来就是楼梯扶手组成部分,应该牢固耐用吧,不应该一碰就倒吧,更不应该一倒就碎吧。”高个说得振振有词,可我听了很不舒服。这水晶柱易碎,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没人去碰它,肯定不会自己倒地就碎了。事实胜于雄辩,就是因为走路冒冒失失,才把水晶柱碰倒了。高个继续狡辩,他说:“既然是怕碰,就应该警示!如果有警示,就不会碰了,也就不能碎了。”虽然高个说得有点道理,但是在铁证的事实和公司的规定面前,仍然显得苍白无力。因为他俩找不到可以免责的有力证据,所以我只能执行照价赔钱的决定了。

在僵持中,高个又开口说话了:“经理,水晶柱原价是多少钱?”我说:“等我问问公司。”公司回复:“3000元。”我要到了水晶柱厂家电话,当着俩小伙的面跟厂家讨价还价。当我把事情经过跟厂家老板都说了,又讲了一大堆的好话,并且答应把碎水晶柱寄给他,这才争取到在原价基础上可以优惠300元。我觉得自己做到仁至义尽了,可是,2700元,俩小伙还是无力偿还。我在跟他俩交谈中得知,他们都不是长岛人,早上坐首班船进岛下午要坐末班船出岛,身上没带多钱。我一听,心就更软了。

就在这时,高个非常气恼地说:“要钱没有!爱咋地咋地!”矮个一听,立马就更急了。因为他心里清楚这样做是徒劳的,所以他劝同伴:“别激化矛盾,我来想办法!”

最终,矮个鼓足勇气拨通了家里人的电话,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家里人和盘托出,没想到他的家人通情达理,很快就把钱转到他的手机上。收到钱后,矮个如释重负,催着我问:“钱交给谁?”我领他俩去财务室,交上钱,还未等财务人员开出收款收据,他俩就离开了酒店,向码头方向狂奔而去。

一个月后,酒店用赔偿款买的水晶柱到了,我安排工程人员把它安装到原来位置。工程人员说:“原来的水晶柱下面光打胶了,没栽螺丝固定。这回栽上螺丝就牢固了,以后再不会一碰就倒啦。”我听他话里有话。难道说原先的水晶柱安装有问题?我下去核实结果还真是。因为光打胶是没有用的,再好的胶也会老化,所以上次碰碎的水晶柱应该是与胶老化开裂后松动了有关,属于安装质量问题。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不应该让俩小伙子“背锅”了!可是那天,俩小伙走得匆忙,没留联系方式。如果能找到他们,就可以说服公司把买水晶柱的钱退给他们。不然,怎能心安理得呢?不知道这件事,对俩小伙的学业有没有影响?如果有,那么真是公司的罪过了!

于今,我离开长岛好多年了,很多事都忘记了,唯独这件与水晶柱有关的事儿,至今难忘。

壹点号徐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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