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南中国的一家影城里给我讲的这个故事。我们正在等着电影开场,票攥在手里,他突然说想喝咖啡。众所周知,买了票等电影开场,是一段垃圾时间,做不了什么,也不值得做什么,这段时间只能杀掉,就像垃圾只能扔掉,至多在扔之前分分类。可他却提出要去喝咖啡。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两个人面对面喝咖啡是个大工程,需要有很多闲,一点钱,和许多废话来填满。
我想提醒他一句:离电影开场只有二十分钟了,你确定你要喝咖啡吗?可因为当时我还是挺喜欢他的,至少自以为喜欢他,本着尽量顺从表现得像一只绵羊的女人准则,我选择了闭嘴。那年我只有22岁,不确定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南中国的冬天,呵出一口气来也有一团霜,那团霜都写完了不确定。所以我那一天是喜欢他的,也许第二天就不喜欢了,谁知道呢。
可那一天我还是喜欢他,所以我顺从他在电影院旁边的水吧买了两杯很可疑的咖啡——其实也不可疑,那就是两杯速溶的雀巢。我们坐下。那年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我的手机虽然是彩屏的,但也没甚可玩儿,顶多有个贪食蛇什么的。贪食蛇固然好玩,可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地玩儿的话总有点疑似傻逼的意思,所以我克制住了。他沉默,一口一口咂摸着咖啡,好像那不雀巢速溶,而是拉斐什么的。我觉得此刻既有深意,有很可笑,于是我死死盯着地砖的纹路,似乎这样就能从一个梦中醒来。
在许多年后,我们互相证实,当年我们并不喜欢对方。对他和我来说,对方都只是一个符号,证明着才华、青春、自由,或者别的什么。但我们不是男人和女人,不能紧紧拥抱,不能狠狠伤害,我们压根儿是平行世界的两具肉体,只能用精神摩擦生热。因此,即使我们都曾经很想像正常的市井男女们那样相爱相杀,可尝试总是不成功。何止是不成功,简直是效果惨烈。比如他第一次抱住我的那天夜里,月光下,花丛中,海风轻抚,一切都美好极了,似乎特别适合搞点不正经的事,而他也卯足了劲,献出了一个用力的拥抱。而我呢。我笑场了。
其实第一次牵手我也笑场了,努力憋着,以为他没注意到。后来他告诉我,他注意到了,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感觉很挫败。因为我们俩的各种不合适,他后来写过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说我们的问题在于幽默方式不同。我想他说的就是我频频笑场的问题。
他咂摸着雀巢若有所思的时候,我的嘴角又有点蠢蠢欲动。说实话,他并不格外愚蠢,只是众多愚蠢男人中的一个,而且是长得比较好看的一个,不然我也不会有点喜欢他。我相信任何一个直男都可能就着一杯雀巢吟诗作赋,诉说平生志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什么的。这可真是蠢透了。可因为喜欢他,我当然不会指出这很蠢,而且电影马上就要开场了,时间也不早了,何苦搞这么多幺蛾子呢?
此刻我才突然意识到,他或许是想跟我说点什么。影院等待电影开场的人群太嘈杂了,他需要远离他们,才能跟我说这些话。可由于时间的限制,我们又不能离开太远,所以他选择在这儿喝杯咖啡,顺便咖啡烘托一种氛围。我开始紧张了——他要跟我说些什么呢?
是表白?还是告别?那是个假期,我去往他的城市,离我的城市并不远。即使在决定出发和到达的时刻,我也不确定我到底为什么要来。到的时候是凌晨了,一帮人他的阳台上BBQ,他接了我走进去,他们举杯示意,我干掉那杯酒,远处有烟花绽放。但即使在那样的氛围里,他也没有表白,只是默默递给我一串烤鸡翅。他的朋友的老婆凑过来,跟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用一种谜一样的微笑与我打招呼,让我一瞬间仿佛猜到他先前是如何介绍我的。当下我甚至有点想愤而离去,临走前潇洒地丢一句狠话。我走了吗?当然没有。那可是凌晨啊。
看电影的那一天,假期已经快结束了。我就要离开他的城市。那时候我面临一个抉择,就是要不要到这里来工作,那对于我来说并不困难。事实上,在街上闲逛的时候,我看到一家杂志社的招聘广告牌,直接上了楼,跟主编聊了几句,谈了薪酬,我就被录用了。他们反倒有点不好意思,说不知道他们的薪酬待遇是否符合我的标准。这真是有点让我受宠若惊了,然后我知道主编是我的老乡,所以我就被加了不少印象分。
是否到这家杂志社的关键,是他到底要不要表白,我到底要不要把喜欢他这件事确定下来。我对他表白这件事可是又期待又害怕。毕竟要是我一直笑场,事情就不好办了。可我只有22岁,也许一直笑下去,也许明天就不笑了,谁知道呢。
他开口了。现在回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口的。他好像还点了一支烟,三五烟。后来,我在我的书里写过一篇故事,里边的男女主角都抽三五,算是对跟他这段过往的一种纪念,虽然也没什么好纪念的。他曾说过很喜欢我跟他抢烟抽的样子,俏皮可爱,又坏坏的,有22岁女孩的可爱。如果是我们都裹着大风衣在街上走,衣襟被吹起,我的长头发向后飞起,我狠狠地伸过手,用两只手指把的烟嗖一下夹走,猛吸一口,又塞他嘴里。烟上会有我的唇印,他觉得那很女人。然而他对我的情话也就不过如此,没有将来,没有我们,都是些虚无缥缈的溢美之词。幸亏我当年22岁,吃这一套,要是搁在现在,早不理他了。
他的开口很不寻常。他说:这件事我跟谁都没说过。我想,哈,杂志社,我来了。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顺利,正如许多其他事情一样,不是横生枝节,而是压根儿拧了。他说起他前几天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随便翻翻,书页中掉出一张老照片。他一下子就被震住了——是他少年时候,跟另外一个少年的合照。而照片上的另一个人,已经不在了。
那是一个暑假,他闲极无聊,就教这个少年游泳。他的家乡在潮汕,当然不缺游泳的地方。少年刚刚学会,兴致很高。一个下午,他们俩又到了海边,少年指着远处的一块礁石说他可以自己游泳到那里。他说他不相信。少年很不忿,说游给你看看。他们俩因为这点屁事,就怄气了。理论上,他应该陪着少年游的,毕竟他只是个初学者,而那是大海,不是游泳池。但他没有。少年就下水了。
听到这里我有点不想听下去,因为结论已经固定了。但我不能阻止他说下去。他已经把雀巢喝得差不多了,看来讲这个故事,真的需要很大的决心。
他说少年下水之前,突然回头,冲他笑了一下。有点示好,有点骄傲,说不清。后来他无数次回想,少年回头时,其实已经害怕了,那个笑容,是我渴望和解,渴望他来拉住他,可惜他没有。然后少年下水了,不管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总之再也没有回来。
故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我看看表,时间还早。这让我有点焦虑,因为我不知该说什么。指责,肯定是轮不到我说;安慰,我更不会了。好在他继续说了下去。故事并没有讲完。
少年下海之后没了踪影,他彻底慌了,没有当场呼救,也没有回家找大人。他只是默默回了家,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晚上,等少年的家人发现的时候,飓风一般的哭喊声在这个不大的村庄里席卷而过。几天后,大人们来问他是否知情,他回答说:不知道。
到他跟我讲起这个故事的那天,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他没有跟别人讲起过这件事,因为他的朋友一些出自那个村子,他不能说。另一些跟那个村子毫无关系,他不必要说。秘密像瓦罐中的陈酒,封存起来埋在地里,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
我依然不知道说些什么,但他的故事的确让我暂时抛下了表白和杂志社之类的念头。我陷入了一种关于生命的沉思,只是沉思,不想发表任何意见。后来我想,大概是那一天,他对我失望了。他认为我该说出一些别致的话语,抚平他多年的伤痛,可我没有。我只是沉默着。也或许,他在那一天知道了我的好,我从不急于发表意见,倾向于让一切自自然然尘埃落定,水落石出。在我回到我的城市朝九晚五之后,我们还偶尔通过几次电话,一天他生病了,上吐下泻,很狼狈,身边无人照顾,就打了我的电话。我总是这样的角色,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也习惯了。他向我描述他的病状,他的痛苦,像细细咂摸那杯雀巢一样煞有介事。我当时有点忙,很想回一句多喝热水——看,在那时候,我就不喜欢他了,不可能因为他闹肚子就心生怜爱,更不可能一激动坐着长途大巴去照顾他,或者索性找一家杂志社去上班。可念他是个孤独的病人,我忍住了。然后他说,你知道吗?我生病这几天,总是想到要是你在就好了,你会那样哀怨地望着我,什么都不说,但把一切都做好。
我心里想:要是你在没生病的时候也这么想,就好了。后来我们去看了电影。我记得那部电影叫《伤城》,剧情悲凉,但帅哥很多。再后来,假期结束了,我离开了他的城市,到许多年后才因为其他原因又去到那里,那时候他已经搬走了。倒是杂志社的主编还时不时跟我联系,她也离开了杂志社,是个女强人,自己创业了,会问我想不想来帮她的忙,最近好不好,我们寒暄,彼此报以微笑和祝福。她说像我这种直接打上门来的应聘者实在不多,又是老乡,想不记住都不行,可惜最后没能真的做同事,而我没有讲给她这个long long story,关于我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里,又为什么最终没有跟他们签约。有些故事,无论衬托着咖啡还是月色,都难免让人笑场,不提也罢。
我离开的那天,他没有去车站送我,不过也没关系,我的箱子并不重。我想起之前他来我的城市找我,走的那天,我也只送他坐了一段公交。回过身去,我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只有三个字:皂罗袍。
所以在那个凌晨,我出现在他的大阳台上,跟他的朋友们BBQ的时候,他是很惊讶的。他说,你发给我那三个字,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出现。我笑笑,没说什么。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偏偏把那个故事讲给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从这个故事里得到了什么。如果有,那就是别轻言永远,即使你死了,也不过是了结此生此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