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森林公园违建“顽疾”需下猛药

□戴先任

人为破坏林木面积近2000亩,大量树木被砍伐、丢弃,造成水土流失;在公园景区内毁林挖山,建大小坟墓20多座,多数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有的超过300平方米;公园景区内有60多处违法建筑……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已持续多年,也屡屡被媒体曝光,但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据第一财经12月21日报道)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俱在,相关部门也承认违建,却长期不管。据了解,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拥有经营管理权的民营企业与石新社区居委会曾发生过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据该民营企业称,双方由此“结下梁子”,当地相关执法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也就一直置之不管。

而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是,别墅主人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据审批时的法律规定并未禁止作为宅基地使用”。可这些别墅所占用的宅基地不是原有的宅基地,而是林地,他们的违建没有取得林业部门的同意,而且实际用地面积明显与其1997年所领取的土地使用证上标明的用地面积不符。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违建严重侵犯了生态红线,怎能对此视而不见?怎能置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而以“历史遗留问题”相搪塞?

无论如何,当地执法部门都不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这么多年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监管部门已涉嫌严重失职渎职。对此,上级相关部门必须介入调查,督促地方执法部门履行好自身职责。

不能再让国家森林公园违建乱象继续下去,生态红线不能失守。除顽疾还需下猛药,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行动起来,追责、问责,督促各方守土有责,拔除这根长期刺破生态红线的“刺”。这也是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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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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