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一直是受人喜爱的动物之一,它们柔软可爱,可作为宠物饲养,也有专门的肉兔可供食用。在中国古代,人们还将玉兔视为神兽,由此产生了“玉兔捣药”的神话故事。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也有对兔子的描写:“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然而就是这样一种软萌的生物,在澳洲却因为泛滥成灾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漫山遍野的兔子、被大肆啃食的植被、遍布兔子洞的土地……这些都给澳洲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对环境造成了非常大的破坏。
其实从前的澳大利亚是没有兔子这种生物的,直到1788年,英国运送犯人的舰队抵达澳大利亚,同时带来了几只家兔,从而使人们发现了澳大利亚对于兔子的宜居性。在其他欧洲国家,兔子有猞猁、红尾鵟、老鹰等等天敌威胁生存,在澳洲这些都没有,兔子便得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了下来。
但几只家养兔子还处在可控范围之内,真正让兔子泛滥成灾的罪魁祸首,是一位名叫托马斯·奥斯汀的英国殖民者。1859年,他为了让自己的狩猎活动更丰富,就从英国带来了24只兔子,分别是欧洲野兔和穴兔,并将它们放生到了自己的农场以及农场周边的草原上。
这一下可不得了了,兔子的繁殖能力极强,在澳大利亚这种水土丰沛又没有天敌的环境下,野兔族群们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据统计,兔子每年可产3-4胎,每胎又有5-6只小兔,也就是说一只母兔一年最多能生20多只幼崽。
最可怕的是,兔子的成熟期极短,当它们五六个月大后就能参与繁殖。在这样逆天的生殖能力下,没有天敌威胁的野兔们泛滥成灾,似乎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到了19世纪末期,澳大利亚的兔子数量预估已经超过了100亿只,它们疯狂啃食草皮、到处打洞,造成了严重水土流失。澳大利亚人为此建造了很多“防兔栅栏”,但是收效甚微,穴兔们依旧能够凭借逆天的打洞技巧钻到栅栏的另一边。
有些人可能会想用食用的方法,将兔子做成食材。可是数量如此多、繁殖能力如此快的野兔,光靠澳大利亚不到3000万的人口是根本不可能吃光的,即使是游客也不会吃这种毫无特色的食物,所以食用无法解决兔子泛滥的问题。事实上,任何一种外来入侵物种都很难通过食用的方式使其数量减少,因为它们的繁殖实在太快了,人们吃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它们繁殖的速度。
后来澳洲人又想用引进天敌的方式消灭兔子,但依旧以失败告终。因为引进的狐狸不仅没有大肆捕杀野兔,反而开始捕食澳大利亚的本土物种。原因大概是时速可达到72公里的野兔实在太难抓,而袋熊、鸟类之类的动物显然比野兔更好捕捉。
时至今日,澳洲的土地上依旧是“满目疮痍”,这些占山为王的“土匪”野兔们要怎样才能抑制住数量,澳洲政府大概还要为此头疼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