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拟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高邮拟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高邮拟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记者今从省文旅厅官网获悉,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公示的公告,高邮市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正进行公示。

据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省文旅厅《关于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综合验收考评情况,经研究,拟将徐州市鼓楼区等6家创建单位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2.淮安市:淮安区

3.扬州市:高邮市

4.泰州市:海陵区

我国公民和法人机构如对入选单位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通过电话实名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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