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荷花宜“远观”请“亵玩”者戒

刘曰建

清晨,到离家几步之遥的莲花池公园散步。只见游人熙熙攘攘,长枪短炮加手机,目光一齐对着荷花,一派荷风送香气、盛夏共赏莲的美景。莲花池公园以“莲”为名,当然主打莲花,湖心碧波荡漾,周边成片的绿叶红菡萏,幸自“卷舒开合任天真”,徜徉其中,阵阵馨香沁人心脾。

如此高雅的荷花,教人如何不爱它?用相机留住莲之美,与荷花合影,留住美好的记忆,都是雅事。周敦颐把“香远益清”的荷花誉为“花之君子”,惟其高洁,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然而杀风景之事,却让荷花之美黯然失色。有人把荷花拉到怀里搂着,甚至贴到脸上拍照。有人一手捏一个花瓣拍照,“摄影师”大概要拍系列,拍一张掰掉一个花瓣,再拍一张再掰掉一个花瓣。如此种种,不只是“亵玩”,简直就是“亵渎”了。

赏花要有赏花的品格,亲密而不庄重的接触不美,和拔孔雀羽毛无异,也无异于焚琴煮鹤了。我们尊重“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也是尊重种荷人的汗水,更彰显赏花人的高雅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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