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理当对充斥的不良信息承担责任

小鹿情感”APP平台上,有各入驻情感团队或者公司开设的直播课,其内容涉及脱单、挽回、分离第三者等,学员以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情感导师的服务。但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忽悠学员缴费,有些入驻团队针对平台“15天不满意退款”的宣传,设置了专门话术拖延退费。平台上部分导师提供的教程和情感指导中,包括发布虚假身份及假朋友圈状态来吸引异性关注,具有典型的PUA不良特征,有些学习资料中甚至充斥涉黄内容。

本来是为会员提供情感服务的网络平台,却存在着不少骗局,甚至充斥着PUA、涉黄信息等不良内容。这既需要人们睁大双眼,提高防诈骗意识和能力,更需要网络平台尽到严格的审核把关义务剔除不良信息及行为人。

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有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APP运营者应健全实名制和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不良信息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就是说,网络平台或APP不能以仅提供平台服务作为挡箭牌,而应尽到审查和监管义务,发现有发布或传输违规信息的,应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如果这些网络平台明知或应知系诈骗、涉黄信息而依然不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其大肆传播,既可能构成行政违法,更可能涉嫌犯罪。

那些在网络平台上以提供服务为由忽悠学员学费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诈骗罪。而传授PUA信息的,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教唆犯,或者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至于传播涉黄信息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罪。已经有很多会员遭遇这些不良信息的侵害,要说网络平台毫不知情,恐怕任何一个有着基本社会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在流量就是收益的互联网盈利模式下,网络平台靠增加点击量、传播量来获取收益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不能忘了技术无罪、监管有责的基本原则,任何谋利行为均应遵守法律底线和公序良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网络平台理当找准定位,把法律底线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担负起应有的审查责任。完善实名制,积极采取技术手段,构建杜绝不良信息的防火墙,至少不充当滋生不良信息的温床和传播不良信息的黑色通道。监管部门则应果断处置不良信息制造者和传播者,并让网络平台为其疏于监管行为买单。

(作者 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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