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起!上会前夕同行诉讼战升级 敏芯股份创始团队承诺兜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彭斐
接连遭到歌尔股份(002241,SZ)诉讼讨要专利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如今已经到了冲刺科创板的最关键时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2次审议会议公告,科创板上市委定于4月30日13时召开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之一即是敏芯股份。
一位券商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经过之前的两轮问询后,此次审议将决定敏芯股份的IPO冲刺之路是否能继续走下去。
不过,有“蓝牙一哥”之称的歌尔股份对敏芯股份发起的诉讼战仍未结束。继在北京、苏州起诉后,歌尔股份近日在青岛向敏芯股份方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数量也达到了16起。
在4月22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敏芯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兜底承诺。对于其支付能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向敏芯股份方面询问,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歌尔股份提起诉讼已至16起 涉及金额或上亿
对“同行是冤家”这句古话,敏芯股份应该深有体会。
敏芯股份在4月22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上会稿)开头所做的7条重大事项提示中,3条与同行歌尔股份有关。
事实上,2019年11月,在科创板申请刚获上交所受理之时,对“专利”可能引发的麻烦,敏芯股份就有了心理准备。
敏芯股份在去年11月1日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知识产权风险中提到,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敏芯股份发布的信息来看,对公司提起诉讼的竞争对手,只有歌尔股份一家。
敏芯股份在上会稿中披露称,歌尔股份及其子公司在2019年7月29日、2019年11月18日、2020年3月4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敏芯股份侵害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判令敏芯股份赔偿100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等。
此后,歌尔股份将战火直接燃到了敏芯股份的大本营,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敏芯股份及其高管、研发人员等提起诉讼,提出相关专利权归属的诉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了解到,相比于上会稿披露数据,歌尔股份对敏芯股份提起的诉讼数量,目前又增加了。
歌尔股份代理律师方面向记者透露,加上青岛市中院近期立案的三起专利侵权诉讼,歌尔股份对敏芯股份发起的诉讼已增至16起,仅在追偿金额上,歌尔方面主张的赔偿金额总量已经超过1亿元。
对于同行的专利诉讼,敏芯股份在今年1月第一轮审核问询回复中则称:“发行人(敏芯股份)作为行业内新兴竞争者的角色引致传统竞争对手的显著危机感,并因此无法避免传统竞争对手以扼杀竞争、阻碍发行人IPO为主要目的提起的诉讼。”
图片来源:第一轮审核问询回复截图
敏芯股份在上会稿中进而称,截至4月21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上述诉讼中败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兜底
对于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敏芯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兜底承诺,称若上述诉讼最后形成对公司不利结果,则本人将承担生效判决结果所认定的应由发行人承担的赔偿金或诉讼费用,并向公司补偿因上述专利诉讼及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损失,以保证发行人和发行人上市后的未来公众股东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敏芯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李刚,李刚一致行动人为董事及副总经理胡维、副总经理梅嘉欣,这三人为敏芯股份创始人,也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三人主导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完成绝大部分公司专利的申请。
在歌尔股份的代理律师、柳沈律师事务所张祥看来,承诺是一回事,承诺人有无赔付能力不说,一旦败诉,敏芯股份就不能生产相关专利涉及的产品,之前的客户也会流失。
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支付能力,4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敏芯股份证券部,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招股书披露信息为准。
此前,敏芯股份在3月20日公布的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提及,歌尔股份主张敏芯股份涉及侵权的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报告期内上述产品的累计销售金额为40.15万元,按照其综合净利率测算应认定的侵权获利金额为8.72万元,公司可能因此承担的赔偿金额为8.72万元。
图片来源:上会稿截图
从敏芯股份自身经营状况来看,这部分赔偿可能算不上什么。但记者也了解到,歌尔股份此后诉讼的相关产品实际占敏芯股份的销售收入占比并不低。
而随着诉讼要求的赔偿金额增加,后续的影响可能更大。一位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在歌尔方面提起的诉讼金额过亿元的情况下,从专业角度和以往经验来看,敏芯股份需要赔付的金额无疑更大。另外,一旦败诉,敏芯股份就不能生产诉讼相关的专利产品,这将是更长远的损失。
责任编辑:陈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