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元“迎新春商业消费券”6日发放

本报讯(记者孟凡明)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为激发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消费市场活力,长春市商务局决定利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从2月6日10时开始,发放总额2000万元的“迎新春商业消费券”。

“迎新春商业消费券”面额分为40元、100元、200元、500元4种,同一平台内,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合计限领3张。消费者可以使用云闪付APP或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消费者个人账号内。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据了解,“迎新春商业消费券”为满减券,需要在核销商家范围内进行核销,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消费满200元可用4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5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000元可用2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2000元可用500元消费券1张。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中有具体使用细则,请消费者注意阅读平台的规则说明。消费券自获得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24:00有效,过期自动作废。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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