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短视频等12类App基本功能无需收集个人信息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广泛应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App超范围收集、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普遍存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12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对《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规范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网信办:短视频等12类App基本功能无需收集个人信息

图片来源:网信办官网截图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支付、网上购物、餐饮外卖、求职招聘、问诊挂号等38类常见类型App的基本服务功能,并针对每种类型App严格规范了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

其中,网络直播、在线影音、短视频、新闻资讯、运动健身、浏览器、输入法、电子图书、拍摄美化等12类App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必要个人信息仅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个人信息,如果缺少该信息则App无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务。只要用户同意收集必要个人信息,App就不得拒绝用户安装使用。

网信办官网显示,公众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实习记者 杨天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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