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是网络游戏“劲舞团”的忠实玩家。2012年,他在玩这款游戏时接触到了相关的游戏外挂软件。缺钱的张某某萌生出了自己发行一款外挂软件赚钱的念头。随后,张某某在网上下载了“劲舞团”游戏源代码,自己编写了一套外挂程序取名“劲舞源源”。通过数据模拟的方式让外挂使用者获得游戏内的便利。据张某某供述,他为“劲舞源源”设置了5档收费标准:30元/31天、50元/62天、75元/93天、280元/365天、500元永久使用。使用者下载外挂软件后,扫描二维码向他支付相应费用,就可以在购买时间段内使用外挂功能。据统计,每个月有5000多人使用这款外挂软件。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沈兢儒告诉记者,这个外挂软件就是针对这个劲舞团这个游戏,它的功能主要就是模拟一些游戏道具,可以自动按键。它最主要的危害性就是破坏这个游戏的平衡,导致正常游戏的玩家丧失了游戏的乐趣,使游戏的运营商逐渐损失游戏玩家,客户一旦流失,对运营商来说是致命的,游戏就会运营不下去。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互联网出版发行非法软件,并获利近9万元人民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法院审理后,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