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恶意抢注商标,多种方式可维权!

东京奥运会后,全红婵等奥运健儿的姓名被多方申请抢注为商标。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对此发声,喊话停止“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通告,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遭遇恶意抢注商标,多种方式可维权!

什么叫恶意抢注?8月23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商家蹭热度 抢注奥运健儿姓名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名单中可以发现,抢注知名奥运健儿姓名关联商标的个人和企业,来自全国多地。代理公司中,不乏一些知名互联网企业。每逢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发生后,总有一些商家恶意抢注商标。去年,还曾有人蹭热点抢注“钟南山”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地名商标。

近年来,恶意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行为屡见不鲜,抢注闲置、待价而沽的情况较为普遍,甚至有同一主体囤积多达几百件甚至几千件商标。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刘贵林律师表示,这些体育健儿通过奥运比赛,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像这种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的姓名,如果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进行抢注的话,属于一种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姓名权是公民合法的在先权利,且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已为知名度较高的公众人物姓名。假如个别商标申请侥幸未被商标局驳回,公民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恶意抢注缘何屡禁不止

什么是恶意抢注?刘贵林律师表示,依据我国最新修订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抢注行为的核心判定要件为“不以使用目的”与“恶意”。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大批量申请注册商标等行为均涉及商标抢注的要件。

按照《商标法》以及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要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是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进行恶意抢注的话,会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

恶意抢注商标屡禁不止,是何原因?刘贵林律师表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恶意抢注行为成本低,仅通过300元的注册费用便可以申请商标是导致商标被抢注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第二,商标注册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被抢注维权困难。当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恶意抢注”界定仍未十分明晰,处罚力度不及获利之大,抢注者仍肆无忌惮。

对于商标抢注行为,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程序进行维权。同时,对于以恶意抢注商标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还可以通过行政举报维权、刑事立案等方式进行维权。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艳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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