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朋友名义向未注册用户发送信息,脉脉网站被判侵犯隐私权

IT之家2月7日消息 据北京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消息,因认为被告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友天下公司)经营的脉脉网站未经许可,以朋友的名义向其发送短信,侵犯其隐私权,原告王淼诉至法院,要求脉脉网站停止侵害其隐私权的行为,永久删除其个人信息,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致歉声明。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

以朋友名义向未注册用户发送信息,脉脉网站被判侵犯隐私权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诉称,原告未注册和使用被告运营的脉脉职场网站服务,却在 2018 年 3 月 10 日收到被告发送的手机短信,直接称呼其名,并表示有前同事对其作出标注,有多名好友等待其加入。原告点击链接后网页自动跳转至脉脉网站的注册页面。被告的行为非法获取、保有原告的手机联系方式、朋友信息、职业履历等个人信息,并未经同意向原告发送商业信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被告淘友天下公司辩称,未非法获取原告的个人信息,相关信息来源合法,网站获得原告的手机号系通过脉脉用户中与原告相识的朋友自行上传了含有原告号码的通讯录,短信并非由被告发送,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涉案行为也未对原告造成损害,侵犯其利益。

北京海淀法院认为被告通过其经营的脉脉平台注册会员上传的信息获取了未在该平台注册的原告的电话号码,通过与该号码相关的用户情况,计算评估形成原告的关系网,未经原告同意向其发送含有原告本人及朋友姓名的推荐信息,侵扰其私人生活的安宁,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原告据此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行为,永久删除保有的原告所有个人信息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IT之家了解到,北京海淀法院表示,本案的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原告未要求精神损害等利益赔偿,其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及删除其个人信息外,还要求被告公开致歉,亦当庭表示本诉具有一定公益诉讼的性质,认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除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外,还包括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根据被告公司的经营规模、影响力及侵权范围,应该公开致歉。法院认为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关于发布致歉声明的平台,因纠纷的发生源于被告从其注册用户处获得信息后的不当使用行为,涉及网络服务的市场行为的正当性,从广义讲在原告要求的报刊登声明并无不妥,故支持原告该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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