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峰民族工业园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昌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昌长丰〔2020〕11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420529-70-01-009331),现批复如下:

一、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较为合理,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与要求。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8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60平方米。新建三层标准厂房一栋,框架结构,主要用于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并同步建设道路、给排水、停车位、绿化、电力、照明等配套基础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65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96.49万元、土地费用197.72万元、其他费用263.17万元、预备费用324.77万元、建设期利息7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招投标方案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形式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进行公开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送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五峰民族工业园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  核准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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