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谁能抢占互联网巨大流量市场,谁就能在市场中掌握主导权。美国一些科技巨头在这一领域走在了前面,像Facebook、苹果以及谷歌等都开始在数字媒体上发力。因为它们的产品覆盖用户群体很广,随着更多人选择使用这些美企的产品,那些依托它们流量平台的公司,变得更加被动了。
鉴于这些互联网公司有这么大影响力,一些国家也开始对其采取反垄断制裁措施。像欧洲一些国家就已经对这几家美企巨头采取过罚款处罚。而近期澳大利亚似乎也想借此捞一笔,它提出了一个议题,要求Facebook、谷歌给免费转载的新闻内容支付费用。这些新闻是由澳大利亚媒体发布的,按理说,Facebook、谷歌为澳大利亚媒体转载新闻,是征得澳大利亚媒体同意的,这能为其带来更多流量。
或许是澳大利亚政府觉得Facebook、谷歌只提供了一个流量入口,它们也从中赚取了不少利益,这些利益必须分一部分给澳大利亚媒体。澳大利亚这一举动,可能会带动其他国家相继作出同样的举动。因为这些美企靠这样的方式进一步垄断了互联网市场,如果任其发展壮大,显然不利于本国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发展。
与之对比的是,美国近期还强硬要求TikTok出售给美国公司,这一做法和澳大利亚的这一举动似乎不谋而合。如果Facebook、谷歌不按照澳大利亚政府要求的这么做,就将被处以1000万澳元的罚款。
然而对比美国的做法,澳大利亚这一举动显得有些轻微了。想要保持国际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难度显然很大。因为某家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就会打压其他国家的同行公司。
而政府采取制裁措施,力度最大的就要属美国。它带头这么做,其他国家也有了合适的理由跟随它这种做法。由此可见,政府干预这些公司的市场扩张,对于市场的发展有利也有弊。你觉得政府制裁互联网科技公司合理吗?
【来源:有个性的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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