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全国游泳冠军赛暨奥运达标赛上,余贺新、傅园慧、于静瑶都在首轮游出第一名,且余贺新还打破了宁泽涛保持了6年之久的全国纪录。
但令人不解的是事出现了:他们仨竟都因体能测试分少,于是被踢出继续比赛的资格之外——估计,这在世界游泳史上,也是史无前例了吧?
对此,公众与媒体进行了批评,认为这相当于当年甲A的足球选手体测制,“只有体测过关,才能踢上足球”有点相似了——但其实,中国足球曾实行的体测制,并没有存活多久,就因不合时宜,而寿终正寝了。
对于这一争议,中国游泳协会主席周继红9月27日对媒体称:“中国游泳要想全面冲击更高水平,必须基础和专项双管齐下……加强体能、恶补短板的目的,是为了鼓励运动员在基础身体能力和专业运动表现上,都能对标世界顶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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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首次在正式的全国比赛中纳入体能测试,这一竞赛改革的方向,我们会继续坚持下去。从体能测试的成绩来看,大部分运动员都取得了良好成绩,甚至在体能单项上取得了满分的成绩,体现了体能训练的成果……”
周苏红还称:“比赛就要按规则进行,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面对批评,周苏红选择了仍然坚持现在的“体测分制度”,但是,其所谓“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真的符合现实和逻辑吗?
与当年中国足球的“体测制”相比,现在泳协的规则,仍大有不同——足球体测是在职业联赛开打前进行,体测不过关的选手,就不能参赛,只有通过补测才有比赛机会。
可泳协的这个规定,却是在赛前,人人获得体测分数后,选手参加预赛,但参加第一轮预赛后,如果比赛成绩加体测分不够,就不能继续比赛了——这才造成虽预赛第一,甚至是打破纪录,也无法继续比赛下去的情形出现了。
泳协真要想让体测不过关的选手无法继续比赛,何不就设置一个体测分数线?体测分在线下的,你给我回家练体能去,想比赛没门;如果过了体测线的,就一直参加比赛,谁游得好,谁进决赛和拿冠军——难道这样做不香吗?
在这里,周苏红所言的“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概括性的口号,当然没有问题,但有一点,其或未注意到——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还有一个决定性的前提,即“规则”本身,一定要恰当、合理、适用!
在这里,可以对照一个法律名言:“恶法非法”——同理,那么作为一种比赛规则,在谈“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前,还要做到这个“规则”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等条件。
像当年的足球选手体测制,以及现在游泳选手的体测制,基本上是我们的首创,这些规则并未出现在游泳或足球的世界规则中——特别是泳协将体测积分与预赛相加,就决定了选手能否继续比赛,则这一规定就有值得商榷之处:它真的合理吗?
像余贺新这样破纪录,都无法进决赛,甚至,体测分少,都有可以出现破世界纪录,也无法进决赛的情况发生——难道,这样的选手,真的没有资格在奥运资格赛上脱颖而出吗?
所以,在讲“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之前,一定要保证“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可行性等,难道不是这样吗?【原创评论:瑜说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