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中国奥委会声明:立即停止!
大河报记者 王玮皓
随着东京奥运会落幕,包括全红婵等多名奥运冠军的姓名就被抢注商标,针对这种蹭热度的恶意抢注行为,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发表声明,要求相关个人和企业立即撤回和停止商标注册申请。
东京奥运会上,14岁的全红婵在女子10米跳台夺金,并打破世界记录,她的完美表现受到了极大关注,一时间成了“国民妹妹”。然而很快,就有商家开始抢注“全红婵”商标,大河报记者通过相关平台查询发现,目前有18个“全红婵”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类别涉及日化用品、医药、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布料床单、食品、啤酒饮料、酒、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等。另外,包括“红婵”、“金红婵”、“红婵妹妹”等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多达百余个。此外,包括奥运会首金得主杨倩、乒乓球一姐陈梦、樊振东、苏炳添等,多名奥运健儿的姓名都处在商标注册申请中。
对此,全红婵在社交媒体公开表态,不同意自己的姓名被抢注商标。8月18日,针对此类事件,在中国奥委会发表声明表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近年来,奥运健儿名字、绰号被抢注商标已经屡见不鲜。仅在2018年至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的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就超过了15万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被认定构成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由其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商标代理机构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由于相关商标正处在申请阶段,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商标申请人撤销申请,这些抢注行为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侯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