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加内特夺冠,我也曾是烈日下奔跑的樱木花道

凯文加内特,NBA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能从一号位打到五号位的球员,高中之前空有一身天赋,被天才队友打通任督二脉,然后燃烧自己兑现天赋,这是灌篮高手年代的球员,是我们青春中真正的樱木花道,十年之前,狼王捧起奥布莱恩杯,那一夜,无数孩子做了一个樱木花道的梦:樱木最终带领队友,在全国大赛屡破强敌,斩获冠军。

十年前加内特夺冠,我也曾是烈日下奔跑的樱木花道
曾经因不理解而痛恨加内特,他背叛了明尼苏达。
NBA的风气向来是对一人一城情有独钟,这是一个不论成败重头再来的江湖,是一己之力力挽狂澜的英雄盛宴,尤其是在那个四大分位的时代。英雄,怎么能去投靠另一个英雄,这样的冠军能叫冠军吗?在加内特转会之初,曾经戏谑他配不上狼王二字,但是看到他再也不复当年森林狼飞天魔鬼般的弹跳,看到他再也不能用遮天蔽日的防守覆盖到场上每一个位置,看到他一次一次扑到场外去救回那淘气的地板球,看到他被年轻的詹姆斯冲撞得脚步趔趄,一个赛季还未结束,笔者甚至已经开始想:为什么他不能早点来到凯尔特人,拿到他梦想了三十年的奥布莱恩杯?
我们都低估了一座总冠军的魅力,对于那些无冕之王,奥布莱恩杯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多少英雄豪杰纷纷倒在追逐总冠军的路上,巴克利、艾弗森、麦迪、将将接近退役的半神卡特,他们或多或少,都曾经辗转队伍想要距离这座奖杯更近一点,他们不喜欢一人一城,攻破楼兰的戏码吗?还是他们不喜欢将帅一言,三军听令的权威?而无论他们的职业生涯多么辉煌,他们都无比渴望触摸那座总冠军,那座集战斗力、领导力、执行力于一体的最高荣耀。加内特在苦寒之地苦苦等候了十三载,在波士顿开出明尼苏达无法拒绝的条件时,狼王加内特堵上职业生涯所有荣誉,只为这一战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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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放弃了球权,放弃了球队老大,为了总冠军他愿意奉献一切。
一个二年级入选全明星首发的球员,一个连续六年20+10+5的球星,一个风头在邓肯之上的全能大前锋,现在他愿意放弃所有与名声对应的权利,他曾经既是森林狼的头脑,也是森林狼的爪牙,在这里,他甘当马前卒,帕金斯的移动缓慢,他可以迅速补位,隆多赌博式抢断,他也可以迅速补位,防守端他激情残暴寸土不让;雷阿伦需要空间他就在强侧拉开,皮尔斯需要掩护他就提到三分线然后冲抢篮板,进攻端他亲力亲为毫无怨言,最重要的是,磨牙饮血的加内特为这座城市注入灵魂,拉里伯德退役之后,北岸花园重新燃烧起魔鬼主场,他们在第一年就拿到了总冠军,而加内特也最终拿下了DPOY,我们都知道,那一年总决赛的FMVP,不管是皮尔斯还是加内特,都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最终桂冠落在了铁血队长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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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终老凯尔特人的,成为一代名宿,不是吗?
但是他还是回家了,回到无人问津的苦寒之地,回到冰雪肆虐的西北城,我知道总冠军从此与我再无相干,不过那又如何,这里会有越来越多的狼王,他们磨牙饮血,厉兵秣马,他们撕咬每一位对手直至筋疲力尽,他们和我留着一样的血液。正如那位主场热舞的大叔一样,即使结婚生子,即使发须泛白,当需要站出来给加内特加油的时候,他永远是最激情的球迷,一如当年青涩而蓬勃的热爱,巅峰产生虚伪的拥护,黄昏见证真诚的信徒。只可惜明尼苏达这个苦寒的小球市,他们等来了一个加内特,却再也等不来第二个狼王,转瞬十载倏忽而逝,狼王之后,后继无人。

十年前加内特夺冠,我也曾是烈日下奔跑的樱木花道
狼王在凯尔特人做完了樱木花道未完成的梦,曾经在烈日酷暑之下狂奔的少年也已长大成人,即使生活不断向你发起冲击,当你想起曾经严寒酷暑视若无睹的篮球少年,那是你生命中最激情的时光,微微涌起的投篮欲望,能够瞬间淹没生活的不顺心,这就是篮球的意义,这就是我们追逐梦想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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