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彦雨航已向CBA申请调解 可协议不利他该如何脱身?

丁彦雨航已向CBA申请调解 可协议不利他该如何脱身?
9月10日傍晚,丁彦雨航发表长文,对山东男篮进行了指责。

9月11日一早,山东西王男篮俱乐部发表声明,对丁彦雨航的文章进行了四点声明。

现在的态势是,双方的诉求难以达成一致,其核心是围绕当初的协议,双方有不同的理解,丁彦雨航一方此举,已经堵死了双方沟通的途径,只能提请CBA公司进行调解。

问题是,面对CBA也认同那份协议,丁彦雨航该如何化被动为主动?

正如丁彦雨航在微博中所说,当初双方的协议,确实约定了合同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8月31日,丁彦雨航据此认为,他与山东的合同已经到期,他属于自由球员,可以离开山东。

但在那份协议中,双方还进行了其他约定:丁彦雨航逐梦NBA后,合同自动终止,但丁彦雨航回到CBA后,山东拥有在CBA注册的唯一权。

另外,丁彦雨航的NBA合同结束后,双方要重新签订合同,当初约定的合同年限顺延。

这就是说,丁彦雨航回CBA后,只能跟山东队签约,并完成之前的合同年限。如今,丁彦雨航归来,必须要在山东队打两年球,才能有资格转会。

这份协议其实对丁彦雨航约束很大,丁彦雨航一方铁了心要离开山东,但山东队已经给他提供了两年顶薪合同,其他球队给他的条件再好,也要与山东队签约。

丁彦雨航离开CBA,双方的合同就终止了,所以他微博中说山东队两年没给他发工资,和没给他报医疗费,也就无可指责。

还有一个问题,丁彦雨航希望执行离开CBA之前的薪金合同,按照CBA公司的规定,老合同可以不受800万顶薪的限制,但这个薪金合同随着丁彦雨航离开山东,实际上已经终止了,没法延续,借此增加年薪已经不可能了。

那么,能否参照其他球员,买断合同或者“自费武功”呢?这更不可能,因为双方根本就没签合同!按照CBA的规定,如果球员不愿意在原俱乐部效力,可以用合同金额的一半买断合同,丁彦雨航即使想这么干,也没法下手。

一个铁心要走,一个坚决不放,其实受伤害最大的是丁彦雨航。据悉,丁彦雨航已经提请CBA公司进行调解,事情将向何处发展,就看CBA的工作力度。距9月15日的注册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丁彦雨航还申请了延后注册,CBA公司会为他破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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