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自流黑”,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在行动发布于: 综合2021-05-19标签: 交通运输领导小组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齐鲁壹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路燕 通讯员高荣长 王霆2021年5月17日,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对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运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流黑”案件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