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國歷史上專門針對女人的刑具,將被懷疑與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於刑具當中,大力壓擠。十指連心,隨着指骨的斷裂聲和一盆盆涼水潑醒後的反反覆覆,一般女人都挺不過去。
古代處罰出軌女人的刑具:木驢
使用這種刑具,一般需要被剝光衣服捆綁在這種類似馬鞍的刑具上面遊街。鞍上的近尺許的木製陽具插入女人的陰道直抵子宮,隨着驢子的奔走木製陽具開始在女人陰户中前後左右攪動,隨之而來的是撕心裂肺的慘叫和血流成河。
搗毀不貞女子下體,遭遇木驢刑罰的女子,不死也殘。
古代處罰出軌女人的刑具:烙片遼代文物,用以對違命反抗的宮女或妓女進行懲罰。
古代處罰出軌女人的刑具:牛筋刑鞭,妓院的老闆打妓女用的刑具。
貞潔帶
這種鐵褲衩即為古代女子的貞潔帶。丈夫外出時,怕妻子偷情,用這樣的鐵製品或銅製品鎖住妻子的陰部,讓其無法與別的男人發生性行為。體現了古代男性對女性的禁錮,表明女性不過是男性的財產。
在我國古代,對付女人的酷刑還有許多,但由於種種原因,有記錄的文字和物件不多,所以在談到酷刑的具體操作上説法也不一樣。比如,清代褚人曾談到幽閉時,介紹的方法與徐樹丕所説的剔筋的做法又不相同,他認為,椓竅,是用木椓捶擊女子的胸部和腹部,這樣,女子體內就會有一種東西下墜,堵塞陰道,她的下體就只能小便,無法進行性交。這和婦女患陰頹病(子宮脱垂)的情形一樣,都是使陰道關閉,所以叫做幽閉。
但是,褚人獲所説的婦女體內墜下來堵塞陰道的東西是什麼,並未講清楚,若把它理解為子宮脱垂或陰道前壁脱垂似乎也不大確切,因為這兩種脱垂不至於根本斷絕性交。
對此,清人吳薌又提出獨特的見解。他説,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平時不曾墜下來,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住陰道,無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還可以用針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墜。他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姓齊的乞丐醫術非常高明,人們都叫他齊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個儒生,娶的妻子卻性情極其淫蕩。有一天,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從外邊回來知道了這一情況,他難忍羞辱,又不願張揚,在門外徘徊,進退兩難,煩悶至極而昏死過去。
齊叫化正好趕到,把儒生救醒,問明情況,大笑着對儒生説:“對付這種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喚出來,我給她治治病。”儒生叫門。婦人從屋裏走出來,齊叫化突然上前,用針刺中她的小腹,婦人大驚,急忙轉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後,她感到陰部被一物完全堵塞,只能小便,房事從此斷絕。儒生看透世事,不願進家門,就拜齊叫化為師,雲遊四方。數年後,儒生回到故鄉,得知妻子謹守門户,不再有外遇,並且為他操持家業,井井有條,就和妻子相見。妻子痛哭流涕,誠心悔改。儒生找到齊叫化,齊叫化又給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針法紮了一針,使陰道復原如常。儒生夫婦和好,不久生了一個兒子。吳薌講述這個故事之後説,幽閉之刑和齊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區別在於幽閉能“關閘”不能“開閘”,不像齊叫化那樣開啓自如。
魯迅曾説:“從周到漢,有一種施於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於‘大辟’一等。對於女性就叫幽閉,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它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兇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所查出的材料,可能就是指徐樹丕、褚人獲、吳薌等人的著作。但是,吳薌所説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現在的人體解剖學,需要專家進一步考證。
魯迅説幽閉決非“將它縫起來”,固然不錯,但是,在任何殘忍手段都能使出來的古代社會里,縫起來的做法並不是沒有。清初亳州(今安徽亳縣)有一個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來一些蒜瓣搗碎,塞進婢女的陰道里,又用針線把陰道口縫起來。婢女痛苦不堪。鄰居們知道了,非常憤慨,一起向官府告發。
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婦,又叫來個皮匠,帶着錐子、線繩等物件,要把她的陰户也縫起來。儒生害怕玷辱家門名聲,極力請求官府赦免。官説:“我這城門樓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來,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盡家中財物,僱用了許多工匠民伕,把城門樓修造好了。後來,當地人戲稱這城樓為“縫陰樓”。
順治年間,常州有個官員和府中的一名奶媽發生了性關係,這官員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錐子在奶媽的陰唇上鑽兩個孔,用一把鎖鎖上,把鑰匙丟到井裏。奶媽慘叫,痛不欲生,人們不得已,請來銅匠用鐵條打開了那把鎖。後來常州人説起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稱做“鎖陰奶奶”。
清代的朱梅叔還記述了他親眼見過的一樁鎖陰的事。竹墩這個地方有位沈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無賴,長大後放棄學業,專事遊蕩。他性情淫毒,娶妻後常把妻子的妝奩拿去變賣,得錢便到花街柳巷去揮霍。其妻閔氏,相貌端正俊美,沈某置妻子於不顧,在鄉里間到處漁色,人們畏懼他的橫暴,敢怒而不敢言。閔氏怕丈夫闖禍,經常婉言勸阻他,沈某大怒,説:“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傑嗎?竟敢這樣吃醋?”於是將閔氏剝光衣服,痛加笞責,直打得體無完膚。閔氏哀哭懇求饒命,沈某説:“今天我讓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還是未能滿足,你在家中只有我這一個男人,而我又經常不在家裏住,哪能保證你不生邪念?”説罷,就把妻子捆綁起來,取出一把鑽,在她的陰辱上兩邊各鑽一孔,用一把小鎖鎖上。
閔氏被打傷重,加上下體帶鎖,寸步難行,但害怕沈某繼續虐待,仍然堅持每天為他做飯。閔氏的哥哥有一天來看望,見妹妹步履蹣跚,面容憔悴,問她怎麼了,她無法回答,只是垂淚。小外甥女向舅舅講了母親受苦的實情,閔兄急忙回去告訴母親和族人,族人羣情共怒,約集多人,乘船來到竹墩,這時,閔氏已僵卧不起,看見母親,痛哭一場,竟氣絕而死。沈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來,族長下令抓到沈某,堆積柴薪把他燒死,才平息了眾怒。
不過,在我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仍然發生的一起駭人聽聞的「鎖陰事件」。河南省偃師縣寇店鄉白草坡村農民許幸福懷疑妻子姬某與別人私通,於一九八八年六月晚間把妻子衣服扒光,綁住雙手雙腳,給妻子注射一支卡因,之後用錐子在妻子陰部兩側各戳一個洞,澆上碘酒,用鐵鎖把兩個孔鎖在一起。
六月十五日下午,許給姬開鎖,但鎖已生鎊,他用錐子剜去鎖簧,仍未打開,只好用螺絲刀、鉗子將鎖撬開,並且不顧姬疼得死去活來,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晚上八點,許又用同樣的方法給姬上了第二把鎖。上鎖後又迫使姬幹活,因不能行走,許又打開鐵鎖,改用線交叉系在一起,百般折磨後再鎖上,想發生性關係時就把鎖打開。姬稍有不順從,許就在她的乳房上一陣拳擊。這樣將姬虐待達二十天之久。最後,許幸福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