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哥”與“淘寶”官司開庭 網友:淘寶不賣假貨能賣什麼

    “蘿蔔哥”與“淘寶”官司開庭 網友:淘寶不賣假貨能賣什麼

  2015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座無虛席。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蘿蔔哥”與“淘寶”的“一元官司”在此正式開庭審理。庭審現場,雙方各執一詞。“蘿蔔哥”:淘寶網上有人盜用我註冊的商標、銷售瓶裝辣味食品,消費者因購買了假冒產品而遭到多次投訴,我打這個官司並不是為了賠償,而是為了維權!讓“淘寶”還消費者一個乾淨的網絡平台,不再有假貨侵權行為!讓消費者能在相對純淨的網絡上買到貨真價實的商品。“淘寶”方: 我們是信息發佈平台的服務提供商,不是侵權者!!

“蘿蔔哥”與“淘寶”官司開庭 網友:淘寶不賣假貨能賣什麼

  事件回顧 因商標狀告淘寶網“蘿蔔哥”狀告淘寶網的“一元案”還要從2014年8月説起。

  當時“蘿蔔哥”鈔彥美接到老鄉打來的投訴電話,説自己品牌的瓶裝辣味食品不但沒有生產日期,郵寄回來後,其中一瓶已經發黴。想到自己公司不僅沒有在淘寶網上銷售這類瓶裝辣味食品,而且截至目前也沒有生產過類似的產品,這件事讓“蘿蔔哥”觸目驚心。為了取證,他先後多次從老鄉提供的淘寶鏈接上購買了標有“蘿蔔哥”字樣的產品。

  “2013年我就申請註冊了‘蘿蔔哥’商標,有效期是到2023年3月27日,但是網購來的商品在包裝明顯位置都印有‘蘿蔔哥’字樣。我認為淘寶網上的商家侵犯了我們的商標權。”超彥美於今年“3·15”前夕,將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

  然而,維權的道路並非一帆風順。原本定在5月28日開庭,但因管轄權問題,“淘寶”先後向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在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開庭,使案件審理日期一再延後。就在“雙十一”前夕,“蘿蔔哥”鈔彥美收到了來自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函件:駁回對方請求,維持安陽中院裁定。“收到高院的函件,我就知道開庭指日可待。”鈔彥美説。

  庭審現場 雙方各執一詞

  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時30分許,“蘿蔔哥”早早來到市中級人民法院。他一邊查看訴訟資料一邊告訴筆者,對於這場官司,他很有信心。“我打這個官司並不是為了賠償,而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鈔彥美説。儘管他知道維權的道路曲折複雜,但他有打擊網絡製假售假的決心和信心,他會竭盡全力將“一元官司”打到底。

  15時許,原告、被告代表及其律師依次就座,審理正式開始。法庭上,雙方就淘寶賣家銷售侵權商品,作為信息發佈平台的服務提供者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以及是否應該賠償、道歉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陳述中,雙方代理律師都認真查看了對方出示的證據、記錄並提出了自己的異議。

  “我們提供了淘寶網上銷售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截圖8張,證明被告在其網站幫助侵權人銷售侵權產品的事實。聊天記錄評價截圖4張,確認訂單截圖1張,快遞發貨單1張,開箱驗貨照片8張,侵權產品包裝盒16個,以證明被告網站銷售的侵權產品可通過被告提供的網絡連接進行訂貨,即可購買到侵權產品的事實。”原告代理律師郭新軍説。

  而被告本案代理律師滕衞興則表示,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只是信息發佈平台的服務提供商,依法提供增值電信業務,而非賣家即侵權者。“淘寶公司在《淘寶服務協議》中要求會員不得發佈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商品或服務信息,盡到了事前提醒的義務。並且淘寶公司在收到訴訟材料副本後,及時刪除了涉案商品鏈接,故淘寶公司已採取了必要措施。”滕衞興説。

  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原告雖同意庭外調解,但被告律師表示需向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請示,故此案件並未當庭宣判。案件走向如何?“蘿蔔哥”維權是否可以勝訴?我們試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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