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學習法律?我覺得如果你的目標不同,方法自然也不同。
大體上可以分成幾類:
1、就業:為了日後成為律師、法官、檢察官
2、發展:為了賺錢、升職
3、案件:為了解決眼前的某個難題
4、陶冶情操:為了學習而學習
第一種訴求大體上來自學生,第二種訴求來自從業者,第三種訴求來自客户,第四種訴求來自所有人。
首先説結論,法律學習是比較容易的。基本上法律就和開車、做飯差不多,只要是個人就能學,門檻並不高。只不過這個需求小眾,所以學習法律不是那麼普遍。
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我們用滿分 600 分的司法考試成績來量化。凡是認為自己一點法律也不懂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最近幾年的司法考試試卷,然後開始答題(瞎猜)。
會得 0 分嗎?不會的,通常只要你看的懂中文,智商又不低於常人的話,你的成績一般可以達到 120 到 180 分的水平。有的人可能説了,徐律師那都是選擇題,蒙也會中。説的不對,司法考試的選擇題只有一部分是單選,還有很大比例的多選和不定項選擇題。概率上來説是達不到 120 的。不學法律的人也能拿到基本的分數,是因為我們每天就和法律生活在一起,雖然我們並不一定主動的學習。
在 120 分的基礎上,要想拿到 300 分以上的司法考試成績。不管你學什麼專業,只要你看上幾個月的書,就很大可能拿得到。絕大部分司法考試不能通過的考生,成績都在 300 到 360 分之間,低於 300 的都是沒好好複習的,達到 360 你就通過了,可以做律師了。可見從完全不會(120~180)到一知半解(180~359)到可以入職(360+),這個過程也沒有什麼難的。有人可能問了,那(360~600)這段咋學呢?
360 到 600 這段不用學,因為過了司法考試,就從 Warcraft III 換到 World of Warcraft 了,根本不是一個遊戲。就算你一隻手強推五家瘋狂電腦,你也要從奧格瑞瑪(法院)、雷霆崖(檢察院)、幽暗城(律所)重新開始。(為了部落!嗷嗷嗷)
我前面説到有四種人學法律,第四種人拿到什麼分數之類的都沒意義,人家是學着玩兒。第三種人不需要學所有的內容。第二類人考過司法考試本身就是入門,入門之後就要有針對性的學了。所以只有第一類人:為了就業的學生,需要很認真全面的、完整的、系統的學習法律。
我們現在學習法律的門檻低,是因為我們現在的法律歷史很短——常用的法律裏面比較老的是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來自上世紀八十年代。約束絕大多數經濟案件的合同法是 1995 年的。物權法是 2007 年的“新”法律。國家有快七十年的歷史,但是法律也只不過二三十年。和英美德日動輒幾百年歷史的浩瀚法律相比,我們的法律學習、法言法語壁壘(沒有那麼多術語、拉丁文之類的)、判例、地方法規,都是相對小體量。個人認為看中國的法條和讀白話文區別也不是很大(可能和你感官有別)。當然,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一定會越來越難學。
所以如果你是小學、初中、高中、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甚至研一研二研三的小盆友,或者現在正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鬱郁不得志,抓緊時間自學個法律考個律師證出來當律師吧。
以北京為例,北京律師要向當事人收大概 100 億律師費,可是隻有不到三萬人,也就是説平均一個人一年要向客户收四十多萬律師費。有些城市相對北京可能弱一些,但是律師一年也要收費十萬上下。三千萬人口的大城市重慶,律師才七千人。
去掉各項成本之後,大體上收入均值在當地處於中產階級上游水準。在職業上來講,可能不如藝人、球員、商人、暢銷書作家,單就成功率來説,法院門口的機會肯定比八一廠門口大多了。
1、學好法律先培養興趣
我常常問小弟弟小妹妹有什麼興趣愛好,現在大家無非是看看連續劇,聊聊天,出去玩,旅遊,玩玩手機,打打遊戲。與其拿起厚厚的法學書籍津津有味(味同嚼蠟)的看,不如看看連續劇。比如你可以看看《SUITS》《傲骨賢妻》《美女錯上身》《Legal High》,互聯網時代誰還看書,我寫了書都沒人買啊!買個好房子。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很多學生都不是自己想學法律,高考發揮失常調劑了專業、高中生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由大人選了專業等等,一不小心進了法律系,畢業之後考不上研 / 公務員,淪為一個律師。你也應該去看看,如果你連連續劇都看不下去了,書本也不能津津有味,聽課也覺得無聊——總之你對法律完全無愛,你又沒有正在面臨強拆、牢獄之災、肇事逃逸什麼的,你還是趕緊離開法律圈吧。
2、學法律最快的方法是準備司法考試
再沒有什麼比司法考試的官方教材:三大本 更簡明扼要,更成體系,更權威的中國法律書籍了。雖然考完考試這三厚本連廢紙都不如只能墊桌腳,但還是有很多律師入行之後桌子上祭着三大本,號稱不懂時候要翻一翻。
最佩服的就是有一套寫滿筆記的三大本的人!真不嫌枯燥啊!
三大本:法律界的聖經——共同點在於印刷量
非法律專業人士還有尚未通過司考的法學生,應該先優先通過司法考試,這個過程可能是大學四年提高你法律功底最快的捷徑了。大量的做題非常有助於你提高對法學理論的理解。
名偵探柯南有句名言是什麼來着?
那麼這個話放到法學領域行不行的通呢?我印象司法考試裏面有一道題,説有個哥們去酒店住店,看到屋子裏面有酒就開了一瓶,這瓶酒市場價格 100 元,但是酒店收 200 元。這個哥們不想付錢,給你四個選項讓你選。
真相只有一個,選項也只有一個嗎?
如果選項只有一個,原告被告也只有一個嗎?
我們學法律,最喜歡刑法,其次是民法。刑法領域大家喜歡討論強姦案子,總之只要在法學圈聊天,聊到最後基本話題落到接觸説插入説上去。在刑事辯護律師的圈子裏,有一個小技巧,叫專家意見書。就是由客户出錢,律師出面,組織一羣法學界的老前輩一起探討客户的案子,形成一本會議紀要,律師拿着這個會議紀要去給法官看。你看 xxx 説了這個案子是這樣這樣的。
當然,在商言商,誰付費,專家意見就對誰有利。
我們在學習法律,到底是在尋找那個唯一的真相,還是在尋找幫助別人的技術。有多少人現在沉浸於學術研究的迷局裏,以自己找到了某個真相沾沾自喜呢!
這裏順便教大家一個寫法學論文的方法。
第一段:有一個案例
第二段:總結一個問題
第三段:德國民法典對這個事情怎麼規定的,法國怎麼規定的,日本怎麼規定的
第四段:我國怎麼規定的
第五段:我認為我們可以如何如何
如果你覺得翻人家德國法律怎麼規定太難,你也可以這樣
第一段:有一個案例
第二段:總結一個問題
第三段: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説,第二種觀點説,第三種觀點説
第四段:我個人傾向於第 x 種觀點
像這樣寫文章最大的好處就是哪怕你沒辦過一個案子,哪怕你説的都不對,你也可以寫出文章來,你的文章既不能幫上別人,也不會指導影響司法實踐(除非司法考試你出題),但是可以“交差”。
世界這麼大,客户們的花樣這麼多,原被告都有可能聘請你,博弈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現實生活不是單選多選。律師是客户的代理人,房玄齡善謀,杜如晦能斷,法律是工具。凡是法律上有你作為馳騁的地方,十有八九都是微妙的。
3、辦案子是學好法律的最主要途徑
我有個客户,售後包租商鋪集團訴訟的業主代表,維權之前在三甲醫院工作。律師幫着她開了幾個庭,她就可以帶着她的鄰居(沒請律師的)打官司了。在售後包租領域她講出來的東西比很多律師都專業。
我還有個客户七八十歲了,小學文化,家裏房子被強拆了。但是隻要和別人對話,法條他從來不説條文,直接説 xxx 號令第 xx 條,xxx 文是怎麼説的,把法官都能搞暈。他來找我的時候給我説,他已經和政府打了八十多場行政訴訟。
基層民警、交警協警,在刑事、交通的法律水平優於常人,房產中介對二手房交易的理解比一般的律師要好,對案件勝敗把握最準的是法官,這些道理一點也不奇怪。
這些人可能學歷不如你,智商不如你,但是在他 / 她的領域裏,你就是菜雞。實踐出真知呀。
4、法律水準的深度和廣度
如果光看一二三,好像學法律就那樣,任何人都可以(有法本考司考,沒有法本考法本法碩),考了考試天下無敵,辦案子就能學到知識,門檻一點都不高。法律是易於上手,難於精通的職業,水平真的想達到能讓自己日進斗金的高度,還是不簡單的。
首先説廣度,基本上有三百六十行,就有三百六十行的東西可學。司法考試三大本有兩千多頁,還不全,僅僅是要通過司法考試就有幾百萬字的知識量。我們同事之間常常開玩笑,説自己法學水平最好的時候就是剛過司法考試的時候,因為也只有這個時候你能又學海商法又看憲法又琢磨物權法。一旦你開始工作了,哪怕是專門做學者的,大家也得有自己的專業。你看有的律師什麼案子都做,也不是真的什麼都懂。想做到無論什麼案子來了都能給你説一二三也是很難的。
外貿公司請你做法律顧問,他們的行業術語你都不懂,採購貨源,展銷會,收貨發貨,入關報税,你全憑一本合同法就想吃這碗飯,不容易。房地產公司找你處理案子,二次開發流程、拿地、竣工驗收你都不會,很難。
然後説深度,有的案子好學,有的案子很難。好學的案子不好賺錢,很難的案子光是想找到師傅都要靠運氣。
簡單的案子在學校裏也學不到,進了律所,3 個月就可以學會。很多案件,就是一個完全沒有法律訓練的人,只要連着辦上 3 個月案子,一定能學會這種案子怎麼做,解決 90%以上的案件代理工作。就是很複雜的案子,也有一些流程和工序是這樣的,比如高深的專利律師,專利代理的部分就很簡單。
三個月能學到的東西,大學四年學不到,然後一旦你進了律所可能三個月就學到了,後面幾年再想突破瓶頸都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我可不是説因為四年的積累你就在三個月爆發了,我拉個本科學美術的妹子去註冊個商標,立個案,門檻上和法學碩士是一樣的。
人人都會的產品,客户沒必要找你。人人都不會的產品,你也不會。法律學習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
比如在司考裏面只有幾分的房地產法律,能憑嘴説一個完整的商品房二次開發流程的人,我就沒見過幾個,很多律師連商品房五證的名字都背不出來,先招拍掛還是先立項,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哪個先辦?北京三萬律師,能完整的跟一個開發項目的律師恐怕也就那麼幾百個人。也就是説你找一百個律師可能才遇到一個,算不算百裏挑一。
有的案子別説百裏挑一了,萬里挑一也不過分,比如空難,比如國際奢侈品品牌代理協議,比如金色降落傘合同,光是找到懂這個業務的律師就累死了。在這樣的深度和廣度下,看書往往沒用——用得上的法律經驗——不是法律常識——基本都是掌握在律師、法官、檢察官、公安機關這些一線人員手裏,在學校你不可能 GET 技能,也不是説你覺得不會了就買本書,或者去唸個博士能解決的。
所以最後的落點呢,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要麼做個律師,要麼就認識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