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的原因是什麼 改土歸流的過程揭秘
改土歸流的原因
改土歸流是中國歷史上的大事件,促進了中華各民族的團結,維護了國家的統一,而改土歸流的原因是什麼呢?
雍正畫像
當時清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檢查,雍正帝派的官員調查後發現土司改革的弊端越來越大,上報雍正帝后並提出了改革方案,雍正帝聽從官員意見將土司制度廢除,代之以流官的方式來統治。這一改革的實施也成為了少數民族地區中改革變動最大的一次,從而也開始確定了中央對偏遠地區的統治,加強中央的集權,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改土歸流的原因在於土司制度違背清王朝一統天下的初衷,改土歸流將原本落後腐朽的土司制度推翻,極大地加強了中央的統治,這也是清朝統治者控制少數民族地區的開始。土司制度開展以來,少數民族之間的戰爭及叛亂更為明顯。
改土歸流將戰爭危險降到最低,而改土歸流新政策的頒佈也對清朝統治者有着較大的好處,這是雍正決心改土歸流的原因之一。無論從軍事亦或經濟方面考慮,改土歸流的做法都相當正確,而這次時間被歷史證明是維護多民族國家統一、發展的關鍵舉措。而追溯改土歸流的原因,其實是清政府實現國家大一統的決心與土司制度下邊遠地區社會混亂這兩方面共同決定的,而歸根到底是邊遠地區落後生產關係不符合清朝相對先進的上層建築;改土歸流是歷史的必然。
改土歸流的過程
改土歸流是在大清雍正年間,在西南地區推行的政策;當時西南地區實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司佔據所有財產,人民依附於土司,受土司的嚴重剝削。土司制度也嚴重阻礙了當地政治經濟的進步和發展。土司具有一定的割據意味,一些大土司的地位甚至超過了王侯,這嚴重威脅大清的統治。雍正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治,於是在西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那麼改土歸流的過程是怎樣的呢?
雍正畫像
改土歸流的過程是循序漸進的,由於人民受到的剝削嚴重,改土歸流一經推行,便受到了廣大人民的擁護。對於一些安分守己的土司,雍正帝認為可以不改,以免人民受失業之苦。而對於一些野蠻狂妄的大土司必須進行改土歸流。根據土司態度的不同,賞罰也很分明。改土歸流之後在當地設立府縣,增加軍事機構。在當地建城池,辦學校,收賦税等等。改土歸流涉及地區廣大,民族眾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實現,這就是改土歸流的過程。
改土歸流後期,仍有一些上層土司不甘心,伺機復辟。雍正十三年春,貴州古州上層土司鼓動百姓叛亂,雍正帝派兵鎮壓失敗,之後乾隆登基後派大臣前往當地經略,才逐漸定叛亂。改土歸流的過程雖然不久,但改土歸流的實行推動了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減少了叛亂的因素,加強了中央的統治,鞏固了各民族的關係,推動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改土歸流始於何時
改土歸流是於雍正年間在西南地區推行的政策,那麼具體改土歸流始於何時呢?據史料記載清朝雍正年間的改土歸流是於1926年五月推行的。
雍正畫像
改土歸流始於何時呢?雍正四年,鄂爾泰多次上書請求在西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政策。他要求調整不合理的行政區劃,統一集權,以便地方官行事。可以説鄂爾泰是改土歸流的推行者。雍正帝對鄂爾泰的觀點非常贊同,並把改土歸流的施行全權交由鄂爾泰辦理。雍正六年,雍正帝任命鄂爾泰為三省總督,並命張廣泗在黔東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廢除世襲的土司制度,改為朝廷的流官統治。對於主動配合的土司,都會給予賞賜,賜予官職;對於武力反抗或其它方式抗拒的,都將其遷出西南地區以外的省份再做其他安排。由於改土歸流受民眾擁護,在形勢壓力下,各地方勢力紛紛主動交職。改土歸流之後當地設立府縣,增設軍事機構,並建立學校。土地也按畝徵收,徵收賦税的數額也相對較小,人民所受剝削有所減輕。改土歸流的面積較廣,涉及民族數量較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全部推行。這之後有頑固分子繼續鼓動民眾叛亂,雖雍正年間鎮壓未果,但乾隆即位後於1736年平定叛亂。
改土歸流始於何時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改土歸流的推行對於西南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有着無可替代的作用,也符合了歷史的發展趨勢。
改土歸流的特點
改土歸流是明清時期針對南方少數民族實行的管理政策。在此之前少數民族長期實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現,邊疆地區經常發生土司之間鬥爭的局面,於是統治者將權力收歸中央,派流官治理,這就是改土歸流。改土歸流的特點十分顯著:具有不徹底性,採用暴力與和平相結合的方式,具有時間性和漸進性。
木氏土司府
改土歸流的特點如此顯著是民族之間的文化差異造成的。從時間上來講改土歸流需要少數民族接受中央的管制,接受流官的治理。生性好戰的蠻夷之地是中央政策執行最難落實的地方,所以具有時間性。改土歸流的特點之二是漸進性,由於民族文化之間的差距,改土歸流的政策需要緩慢實施,這是民族間交流和融合的過程,必須循序漸進。
改土歸流特點之三是不徹底性,由於流官治理,會存在對當地民俗不瞭解的情況,導致徭役制定不合理,激化民族矛盾。最後就是管理方式存在武力與和平相結合的特點,由於改土歸流中央派軍隊駐守南方,維護地區安定,但是遇到挑釁中央權威的情況,軍隊會對邊疆民族展開屠戮政策。改土歸流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土司之間矛盾,維護了南方少數民族地區的安定,對於農業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但是改土歸流的不徹底性使民族矛盾依舊存在,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決定的。
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
清朝雍正年間,強化了中央集權,然而在一些少數民族聚居的西南地區還在實行土司制度,這種制度始於元末明初,制度在明朝得到完善,當時也對當地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到了後期,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顯露。
雍正畫像
一方面,由於一切耕地、水源山林都為土司所有,農民在經濟上不得不依附於土司,使農民在經濟上受到了嚴重剝削,也阻礙當地經濟的發展,進而影響清王朝社會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土司制度又是一種特殊形式,帶有濃厚的割據性,對中央構成了威脅,這非常不利於清王朝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所以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進行了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就是這樣一種交接關係。
改土歸流也是有選擇性的,對於一些地方的大土司,必欲改之。但也有不改的,對於一些安分守法的小土司會加之安撫。改土歸流之後,西南地區不穩定因素基本消失,也加強了中央對當地的統治。改土歸流也是眾望所歸,受到了人民的擁護。改流之後,土司失去了統治權,失去了土地的佔有權。改流之前西南地區處於長期封閉狀態,政治經濟都比較落後,改流之後,封閉程度減弱,各族人民來往增多,增加了勞動力,推動了當地政治、經濟、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針對當時會環境都起到了很大的進步作用,不能因為後來的弊端就否定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對社會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