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緒年間,社會動亂,盜匪橫行,民不聊生。這一天,某縣城的衙門接到了一件奇案,一名姓莊的男子擊鼓鳴冤,那麼他有什麼冤情呢?
清朝公堂
原來他要狀告自己的妹妹與親侄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該男子的妹妹名叫莊二孃,在16歲許配給外村的胡某,這胡某,原是一個屠夫,比二孃大了16歲,和二孃結婚時,已經30多歲了,而且他性格暴躁。愛喝酒,喝多了還經常毆打莊二孃,雖然莊二孃經常被胡屠夫毆打,過得並不如意,結婚的第二年,二孃還是為胡屠夫生下了一個兒子,取名長生。儘管如此,胡屠夫並沒有改變對二孃的態度,喝醉了酒依然經常毆打長生母子。
這一天胡屠夫從外面回來,喝的醉醺醺的,二孃趕忙迎上去攙扶胡屠夫,但這胡屠夫不知哪裏來的無名火,接着酒勁又將二孃毆打打了一頓,長生見到父親毆打母親,正準備去幫忙,這時的長生已年滿十六歲,他抄起傢伙和胡屠夫對打起來。但是長生哪裏是胡屠夫的對手,而胡屠夫見長生盡然敢對自己動起手來,也往死裏毆打長生。莊二孃害怕胡屠夫下狠手打死自己的兒子,也隨手拿了一根木棍往胡屠夫的頭上打去,沒想這一失手,卻將胡屠夫打死了,母子慌了神,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最終他們決定將胡屠夫埋在炕下,母子兩一起逃往了外地。
清朝審案
那一年又是一個災荒年,劫匪盜賊猖獗,人們紛紛逃往外地。所以當時即使莊氏母子失手殺死了胡屠夫也依然沒有被發現。而這對可憐母子逃往外地後的生活也非常的艱難,母子兩相依為命,也不與外人來往,獨自做些小生意,生活也開始日見起色,這樣生活下去也許母子的生活也能迴歸正軌,但是這對母子居然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了起來,後來莊氏竟然還有了2個孩子,而外人也當他兩是一對夫妻。
又過了許多年,莊氏的哥哥也逃到這裏,有一天到一户人家要飯時,他敲開了這户人家的門,準備要些吃的,卻發現自己的外甥長生竟是這户人家的主人,可是侄子見到了他後,卻裝作不認識。莊氏的哥哥覺得很奇怪,於是他在這户人家旁邊暗暗觀察,這一觀察卻發現了自己的妹妹,再問周圍的人才知道自己的妹妹居然與外甥以夫妻的名義生活了多年,而且還生下了兩個孩子。
清朝審案
於是他便決定好好的敲詐莊氏母子一筆,於是他再次上門找到外甥,但外甥依然説不認識他,還揍了他一頓,這可了得,他看到外甥對自己的態度,於是他便直接把莊二孃母子告到了官府,縣令見自己管轄範圍內居然發生如此之事,一時也沒了主意,決定先將莊氏母子收監,趕忙上報知府,知府聽聞大驚,一番商量之後,決定將莊氏母子秘密處死,而莊氏與兒子生下的孽子又該怎麼辦呢?
知府與縣令商量之後覺得,兩個孩子是莊氏母子喪失道德的產物,本就不該來到人世,也應一併處死,那麼莊氏的哥哥告發有功又該如何獎勵呢?知府決定將莊氏母子名下的家產房子給了莊氏的哥哥。讓他好好生活。那麼這個案子這麼判合理嗎?庒氏的兩個孩子是否應該處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