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學過成高三”

    編者按 近日,吉林外國語大學新規定引發爭議:大一大二學生7:10必須離寢,大三大四學生7:30必須起牀,否則扣分。如果用簾子遮擋,全寢室每人扣2分。所扣分數為“第二課堂”成績,是評獎評優的參考。校方回應稱,規定作息時間是為了讓學生好好學習,形成良好生活習慣。

    作息規定要考慮實際

    ■靜 子

    用制度倒逼學生形成良好學習和生活習慣,當然是良苦用心。但這種強硬方式真的合適嗎?大學之大就在於多元包容,給予學生更多自主空間,鼓勵他們自由成長。還把他們當小學生看,很難説是尊重個性差異。

    不可否認,早睡早起的生活方式值得提倡,但這需要春風化雨、潤物無聲地傳遞給學生。一紙規定看似“為學生好”,但學生是否能在心理上接受,又是否願意身體力行,恐怕值得懷疑。學校不妨在規則的制定和執行方面多些人性化考量,用有韌性的制度幫助學生培養良好習慣。

    別用自由為懶惰找藉口

    ■楊 悦

    早睡早起的flag一次次倒下,充分證明僅憑自覺自律無法做到規律作息、充分利用時間。學校需要為學生長遠發展負責,學生在校時可能覺得學校管得過嚴,但將來受益時,説不定會感謝學校的提前矯正。

    抽象討論睡覺自由是沒有意義的。事實上,睡懶覺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上課遲到甚至導致曠課,為代課、代考留下滋生空間,而且不利於健康,心理上也會滋生倦怠。學校用制度禁止賴牀,一定意義上延長了學習時間,並且倒逼學生早睡,避免熬夜追劇、通宵打遊戲,最大限度地保證第二天的精神狀態。

    早起不僅是利於學生長遠發展的考慮,也是開展第二課堂的前提。如果學生把時間浪費在睡懶覺上,素質教育和社團活動就無從談起,“三走”活動也會淪為無稽之談。因此,用第二課堂分數對學生日常活動參與情況進行評估無可厚非。

    成長終究要靠學生自己

    ■篤 鮮

    在我看來,通過與評獎評優掛鈎的方式逼學生早起,未必多麼有效。要求早起,學生一定會早睡嗎?不管是由於做實驗、打遊戲還是其他什麼原因而熬夜,就算早上七點多離開寢室,有課的還是可以到課堂上補覺,不愛學習還是繼續逃課。

    要不把逃課、上課睡覺也都變成扣分項?其實,高校裏被評獎評優的是小部分學生,這些學生通常本來就比較積極、不會無故曠課。其他經常曠課的學生,可能也沒太把評獎評優放在心上。用扣分來督促所有學生,似乎陷入了蘇格拉底的那個著名辯題,“乾淨的人和髒的人誰需要洗澡”。

    説到底,人是否應該早睡早起這件事,本來就見仁見智,而高校教育之於學生未來的發展,也未必有決定作用。成為什麼樣的人,還是取決於每個人自己。

    主持人:丁建庭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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