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有條件的中小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確保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同時,合理安排中小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教育部: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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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小學生體育課。中新社記者 張雲 攝

《通知》要求,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小學一至二年級每週4課時,小學三至六年級和初中每週3課時,高中每週2課時,有條件的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確保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

《通知》明確,保證體育活動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全面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鍊內容、鍛鍊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學校要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鍊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通知》提出,提高體育教學質量。中小學校要聚焦“教會、勤練、常賽”,逐步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學校體育教學模式,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要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鼓勵學生利用課餘和節假日時間積極參加足球、籃球、排球等項目的訓練。要組織開展“全員運動會”“全員體育競賽”等多種形式的活動,構建完善的“校內競賽—校級聯賽—選拔性競賽”中小學體育競賽體系。各級體育教研部門要定期進行集中備課和集體研學。適時對體育課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教師的指導要貫穿課程的整個過程。

《通知》提到,完善體質健康管理評價考核體系。要把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評價考核體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參與、體育鍛煉和競賽、健康知識、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積極探索將體育競賽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參加體育競賽的,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進行評價。各校要健全家校溝通機制,及時將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家長,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要嚴格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學生視力、睡眠狀況監測機制。

同時,做好體質健康監測。各地各校應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對體質健康管理內容定期進行全面監測,建立完善以體質健康水平為重點的“監測—評估—反饋—干預—保障”閉環體系。認真落實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製度和抽測複核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真實、完整、有效地完成測試數據上報工作,研判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制定相應的體質健康提升計劃。

健全責任機制方面,《通知》指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本區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向黨委和政府彙報,督促地方做好相關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指導工作,督促學校細化體質健康管理規定,積極推廣中小學校選聘“健康副校長”。中小學校要將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康促進校長、班主任負責制,通過家長會、家長信、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通知》強調,強化督導檢查。各地要將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作為督導評估內容,將學生體質管理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和經常性督導評估。督導評估結果要作為考核地方政府和中小學校相關負責人的重要依據。各地各校要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或網絡平台,及時改進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學生體質健康科學管理。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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