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把犯人押監獄卻花大功夫流放千里,竟因為不再願意養活他們!
“一羣披枷帶鎖的犯人,在衙役的押送下,頂着烈日,步履蹣跚地走在荒無人煙的大地上……山高高,路遙遙,何處是盡頭?何時能歸鄉?”這是在古裝劇或小説中描述犯人在發配邊疆途中的情景。既然是犯人,為什麼不把他們關進監獄,而是要花大工夫將他們發配到千里之外呢?
古代與現代不同,古代沒有現代那麼繁盛發達的物質,糧食仍然是佔據着整個國家最重要位置的,很多皇帝在籌備行軍作戰的糧食時都會時常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根本不可能會有太多的閒錢以及閒糧養活監獄裏面的犯人的。
所以在古代我們就很少能看得到什麼無期徒刑以及數年、十幾年的監禁的,古代一般無法原諒的重刑都會被直接施予砍頭、腰斬等死刑,至於其他的小罪則有各種各樣的處罰,犯人只要承受一定的肉刑就可以被釋放出來了。
除了以上這兩種懲罰,還有另一種懲罰,就是我們所説的流放發配,這種刑罰要遠高於肉刑,而僅僅只次於死刑,犯人流放在很多時候可以説得上是廢物利用,是古代皇帝非常高明的一個決斷,是重新讓犯人繼續發揮餘熱,造福國家的一個舉動。
古代中國是繁榮的農業文明國家,大多人被束縛在土地上,安土重遷,人們強調家族主義,嚮往子孫滿堂、四世同堂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遭受流放者背井離鄉、難享人倫之樂,實為人生之不幸。
中國國土廣闊,而歷代君王對流放之地的選擇也是煞費苦心,西北絕域、西南煙瘴、東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蕪的海島都前後成為過流放地。流放者跋涉千里,走到荒無人煙之地,永世不得離開,簡直生不如死。
古人不僅活着的時候不想離開家鄉,他們即便死了,也不想葬身在異土,古人的這種入土為安的情結是我們現代人很難想象得到的,所以一般人想到死後不能葬身在家鄉,對很多人來説都是絕對無法接受的大事。
古代的南北邊疆就很少有人願意前往,再加上一路上路途遙遠,古代又沒有現在這麼發達的交通系統,所以這個路途也會難倒很多人,有不少人是在前往邊疆的路程中生病死亡的,所以在現代被視作榮耀的駐守邊疆,在古代是一件令人生不如死的事情。
所以在古代充軍邊疆就變成了一種懲罰人的手段,古代充軍在清朝之前一般會發配到與北方遊牧民族接壤的邊界,在清朝的時候因為不用擔心遊牧民族的原因,所以充軍的地方一般會選擇在新疆伊犁以及清朝統治者的老家東北寧古塔。
當時的犯人,特別是政治犯,都是刺配邊疆。刺配邊疆實際上是充軍的行為,相當於是服兵役。就相當於現代的勞動改造跟服兵役的一種結合體,就是去邊疆免費幹活,然後自己負責自己的吃穿。所以,在水滸裏面的刺配犯人叫的賊配軍。然後,在發配的地方並沒有很多的獄卒之類的工作人員,只是少量的人在看場子,監督犯人幹活。這地方,而且這些人臉上都刺的字,叫做黥刑。就算逃走跑到其他地方,也很容易被認出並抓回來。那些非常偏僻的地方,古時候交通不便,他們很難跑遠。如果沒有人接應的話,就憑兩隻腳跑到荒郊野地裏面餓也餓死了。
如果古代像現在一樣,在各大州縣設置監獄的話,那麼大量的犯人光吃飯一項就能把州縣府衙給吃窮了。而且這些人有沒有很好的營生出苦力,同時又要需要大量的獄卒來看管,養活這麼多人又是一筆很大的開銷。而刺配邊疆就比較省事,青天大老爺心中有數,就不怕你跑,跑了抓回來再重判。然後從你家裏摳更多的錢。所以古代的賊配軍都老老實實服役,踏踏實實幹活。邊疆如果打起來就地充軍,如果沒有戰事還可以給政府創收。比如宋江,都已經説好了取消他的刑期,他非要自己把自己發配到江州,你説這能不是一個好差事嗎?
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現代,將犯人關進監獄,都意味着國家要每天負責他們的一日三餐。但就當時的條件來説,國家糧食緊缺,自然不會選擇這種方式。當時人口集中在中原,而一個國家需要開疆擴土、需要發展,並沒有人願意主動去邊疆,所以國家只有將犯人流放到千里之外。流放的刑罰,對於當時的人來説懲罰程度不低於死刑。首先從路途上來説,古代交通工具受限,犯人們去往邊疆的選擇只有步行。加上道路崎嶇、坎坷以及風雨交加、酷暑嚴寒等天氣,足以讓犯人受盡皮肉之苦。
所以,被流放到千里之外的人備受着身體和心理的雙重摺磨,對於國家來説,他們不僅可以減輕國家的負擔,還是國家的免費勞動力,能夠使國家擴大疆土。更妙的是,流放之地選在一些荒無人煙的地方,一代又一代的犯人流放至此,建屋修路、開墾荒田、繁衍生息,那這不毛之地就變成了良田千畝。利用犯人做拓荒者,所得的收益遠遠超過了流放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