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天價通緝令

明朝的天價通緝令

陳祖義是在中國正史中第一個出場的“海外潮商”。明初,朱元璋為打擊倭寇和其他反明勢力,下令撤銷了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個市舶司,並禁止民間使用和買賣番香、番貨等,徹底取締民船下海,從而使官府壟斷了海外貿易,而民間的海外貿易遭到沉重打擊。

這個時候,許多靠海吃海的潮州人不得不離開故土,到東南亞地區尋求新的生計。正是在這個背景下,陳祖義舉家逃到南洋。

明朝的天價通緝令

陳祖義先是逃到南洋的渤林邦國,即現在印尼巨港,原來這兒的名字叫三佛齊。逃到那兒後,陳祖義當了渤林邦國的大將,掌管軍隊。後來渤林邦國的國王死了,他就自立為王,成為那裏的國王。

印尼巨港掌控着馬六甲海峽,而馬六甲海峽是南海到印度洋的咽喉要道,陳祖義盤踞這一通道後,過往船隻都得給他交錢。當時,到印度進行香料生意主要是阿拉伯人和其他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因而,阿拉伯蕃商對其非常不滿。

明朝也有不少船隻路過馬六甲海峽,但所有路過那裏的船隻都得交保護費,否則,他就會實行三光政策,把被搶的船隻搶光殺光燒光。

明朝的天價通緝令

據説,因為明朝十分強大,他還曾一度嚮明朝稱臣,但和明朝的關係不太好。他的使臣去明朝納貢時,貢品並不在本國事先準備好,而是空船出發,一路徵搶,搶到什麼就送什麼,回國時也這麼幹。

當時,陳祖義艦隊的規模非常大,鼎盛時期,船員過萬,戰船接近百艘。他們佔據着有利地形,藉此先後劫掠了一萬多艘過往船隻。有錢後,他們還攻陷了南海地區的50多座城鎮,許多國家不得不向他們納貢。除了馬六甲海峽,陳祖義的船隊還活躍在日本、台灣、南海、印度洋等多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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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明朝也有許多人到印度做生意,陳祖義的活動直接損害了大明帝國的海外貿易利益。明朝政府認為,陳祖義盤踞馬六甲海峽十幾年,是個很大障礙,必須消滅。

朱元璋那時,曾懸賞50萬兩白銀捉拿他,但他身在海外,拿他沒辦法。永樂年間,朱棣下了血本,捉拿他的賞金高達750萬兩白銀。當時,明朝每年的財政收入也才1100萬兩,陳祖義因此也成為有史以來懸賞金額最高的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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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祖義後來是被鄭和抓住的。鄭和第一次下西洋返航回國途中,不僅沒給陳祖義交任何保護費,還派人去招撫他。陳祖義很惱火,但鄭和人多勢眾,他不敢輕易動手。史載,於是他使出詐降計策,派人向鄭和表示想投誠。同時,他做好準備,打算趁鄭和沒防備,一舉搶奪鄭和的船隊。

但陳祖義的陰謀被當地一個叫施進卿的穆斯林知悉,把消息提前告訴了鄭和。鄭和得到消息,立即作了反偷襲的準備與部署。陳祖義率眾來襲時,鄭和指揮戰船迅速包圍敵船,用火攻戰術,燒燬了陳祖義一些船隻。經過激戰,明軍殺死陳祖義的部下5000多人,此後,明軍又乘勝出擊,設法將陳祖義生擒,帶回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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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五年(1407年),朱棣當着各國使者的面,下令殺掉了陳祖義,除去了馬六甲海峽的一個大障礙。施進卿因揭露陳祖義陰謀有功,受到明朝政府嘉獎,被封為那裏的首任宣慰史,這是大明在南洋的最高行政機構官員。

有學者認為,史料記載的詐降實際上並不存在,只是給鄭和主動出擊尋找一個師出有名的理由,大明帝國的基本國策就是不計成本、不留後患地剿滅陳祖義。雖然陳祖義久經沙場、長期縱橫海疆,並不容易對付,但在明軍的攻擊下損失慘重,可以看出,鄭和準備非常充分,決心也很大。因此大體可以判斷,鄭和主動攻擊的可能性要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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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陳祖義在海上的所作所為,完全是由叢林法則決定的。在海上,誰主宰了一方海域,誰就有權向過往船隻徵收税費,如若被拒絕,那麼,面臨的唯一結果就是被搶掠一空。葡萄牙和荷蘭的海盜是這個規矩,鄭芝龍和鄭成功的海上武裝集團也是這樣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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