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勒姆賓厄姆在《消失的印加城市》一書 中告訴讀者説,“印加”這個詞,最初指的只是公元1200年起源於庫斯科附近的那個部落的酋長。今天這個詞是指發展了那個偉大文化的整個民族,它原先的含義是皇帝,也就是指那個自稱是太陽後裔的至高君王。因為他是神聖的,所以他的權力是無限的。印加皇帝不僅掌握立法、行政和統治大權,他還是軍隊的總指揮,也是首席祭司長。除了他的妻子和姐妹們以外,沒有人敢對他正面而視, 也沒有人敢在他面前穿着鞋進門。
最早的印加人娶妻是選他們鄰近部落的女子,以利於鞏固他們所佔有的一切,但是到了圖帕克印加時代,他們習慣娶自己的姐妹,因為只有姐妹才屬同等地位。皇室、貴族和高級僧侶,實行一夫多妻制,但一般市民則不行,他們也許是根本負擔不起。指定有那一個印加作繼承人要聽取議事會的建議並得到它的許可,繼承人都是正房夫人即皇后生的男兒當中最精明強幹的。在印加國王之下,世襲貴族們享受繼承特權,所有重要行政職務都由他們充任。這個帝國的名稱叫塔瓦廷蘇約,詞義是世界的四方,因為這個帝國以庫斯科為中心,分成四個區域,每區叫做一個蘇約,欽查蘇約,包括北部秘魯和厄瓜多爾。安蒂蘇約伸展到科迪勒拉山區。
孔蒂蘇約包括海岸地帶。科拉蘇約統轄智利、玻利維亞、阿根廷北部一狹條地帶和秘魯的其餘部分。耶瓦爾瓦卡克在十四世紀避難就是這個地區。每個蘇約下分若干省,每省再分為若干艾柳。艾柳就是老的艾馬拉部落或氏族的社會結構,它是以居住在同一地方並供奉同一祠堂的一些家族為基礎的。在原來的祠堂崇拜之上印加皇帝們又訂立了國教。帕查庫提創建了僧侶修道院,管理該修道院的祭司長由近血緣的親屬擔任。他又創建了尼姑修道院,設在太陽廟附近。尼姑們都是處女,最小的八歲。她們織制華麗的禮袍供國王、皇后和祭祀典禮穿用。崇拜太陽和太陽神族的後裔是這種宗教的主要教義,然而它也是多神主義的,因為它是由各個被征服氏族的不同信仰而形成的一個包羅萬象的國教。
印加人的創新是把太陽當做最高的崇拜對 象,也當作皇家世系的祖先。其他自然神,諸如月神、地母神、雷神雖然為國教所取代,但仍繼續受到很大的重視。比拉科查是至尊無上的神,帕杏卡馬克是大地的主宰。所以人們對地母的稱呼當然就是帕查瑪瑪。 印加人統治的最後一個世紀,常把比拉科查表現力凡人的形狀,認為他是宇宙的主宰,他接受印加人的祈禱,慈祥地調解人間俗事。
舉行儀典和慶祝節日,經常同農業上的主要季節重合在一起。在節日裏,印加人可以排遣厭倦和減輕辛勞。一年分為十二個月,每月有三個十天的長周,為了適應一年的天數,每年有一個五天的短周。最大的節日是十二月份的卡帕一拉伊米,在這個節日,人們祈禱暴風雨神求他不要阻撓春雨普降,也不要使暴洪橫溢,沖壞禾田幼苗。在這同一盛節,凡是已經成年的印加貴族子弟,都要接受短褲布和耳飾物。印加人用這種令人矚目的耳飾抻長了他們的耳垂,因此西班牙 人把印加貴族稱為大耳朵。
在印加王朝初期,青年人常被用作祭祀太陽神比拉科查和虎豹的獻祭品。虎豹是從蒂亞瓦納科文化繼承來的一種宗教象徵。以後,一般都用羊駝、水果和飲料作為獻祭品,但皇帝死後獻祭仍用活人。甚至後來在1527年瓦伊納卡帕克死時,還以他的妻室和奴僕們為他獻祭和殉葬,為數竟達二百人之多。印加國王個人的意願就是法律,但是這種意 願很少是隨心所欲的一時妄想。大體上説來,如果不是陷於戰爭之中,他們治理國事是英明有道的。 即便是對待新的藩屬百姓,他們也尊重當地久行慣用的習俗。他們把神聖權威的原則同大眾的利 益結合起來,從而使新的臣屬們對他們盡忠效命。
例如,印加人維持着已有的艾柳,同時也建立新的。特別在皇室內部,每個獲得王位的印加,都建立一個新艾柳,這個新的艾柳在某種意義上就成了他個人的王朝。新皇帝只能繼承治國大權,不能繼承他父親的任何產業,因為他父親的財產還要傳給他自己的艾柳,使它能繼續存在。四個蘇約的長官以及無數較小地區的管理人 員,就象隊伍中的軍官那樣,按其地位劃分等級。基層單位由十個人也就是十個納税的或能服兵役的印第安人組成。根據當時的計算,每一萬個印第安人就有一千三百個官員管理。印第安人不僅有納税進貢的義務,而且要被迫為僧侶或為政府和軍隊裏的高級官吏們做終生的勞役。
印加皇帝全賴有奴隸或農奴,才能修建起官宅貴邸和那個巨型的太陽神廟。西班牙人認為那個太陽神廟是新世界裏最莊嚴宏偉的建築物。普雷斯科特對此曾寫過這樣一段話,興修這項巨大的建築,據説曾動用了兩萬人,歷時五十年。不管怎樣,在這項工程上我們看到了暴君專政的作用和表現。 它把臣民們的生命和財產都放在它的絕對控制之下,任它擺佈。雖然這種專政在一般情況下是和善的,但當它使用臣民們的時候,卻把他們看得如同牲畜一樣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