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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半佛仙人,創業邦經授權轉載。
現在都説是內容為王的時代,不僅個體創業者做內容,很多大廠也想要有自己的新媒體矩陣,或者把自己的官號做的不那麼像個營銷號。
但現狀是,能做的好的甲方很少,即使他們請了專業的廣告公司,外包了大的內容團隊,依然能做的好的很少。
不是一個甲方如此,而是幾乎所有的甲方都是如此,按理來説找幾個好內容創造者就能解決的問題,現在非但沒有解決,甚至這麼多年大多數甲方的新媒體矩陣還是靠賣萌,美女跳舞這一套來運營,帶着模糊不清乃至自相矛盾的Brief與乙方溝通,這些現象多多少少能説明問題。
為什麼?
因為需求,投入,節奏,流程乃至目的,完全不一樣。
2做一篇好內容難嗎?
準確的説,讓一個人來做,有難度,但不是那麼難。
但如果讓一堆人來決策,那麼幾乎是不可能的。
甲方要想持續的做出好內容,要看公司從上至下,從老闆到中層到內容創作者的工作流程中,有沒有誕生內容的土壤。
首先我們説老闆,老闆懂內容嗎?
大部分時候不懂。
一個老闆每天負責高屋建瓴的分析行業和品牌的未來,他的精力在把投資人的錢花出去、在想辦法做大市值、四處參加活動和會議這些事上,他有多少時間去了解內容?有多少能力瞭解內容?
他根本就沒必要點這棵技能樹。
就算老闆懂內容,在一個平台上做出好內容,又是是兩碼事。
同樣的內容,放在五年前和五年後是截然不同的數據,受眾是誰,想要看什麼,閾值變高,這都是內容創作者與受眾溝通中才瞭解到,持續寫才能提升的。
老闆又不會寫,也沒必要寫,跟受眾的距離更是遠到天上。
這部分距離,讓老闆總被各方騙。
很多老闆都不知道刷水這件事,他認為自己動輒百萬的內容投放換來的數據都是真的,真的有如此多的受眾對自己的內容和品牌感興趣。
在辦公室裏揮拳,熱淚盈眶,襯衣被淚水打濕,不知道一萬瀏覽量只要五十。
所以很多老闆在一次次數據造假事件中都懵了,他們怎麼還能這樣,還能拿着我的錢騙我,幾百萬的瀏覽量帶貨量為零,他們還是人嗎。
中層領導寬慰他,你不也拿着這套騙投資人嗎。
老闆不哭了,想了想也是,這一套都是通的。
所以現在的老闆也學聰明瞭,中層要做內容,自己就給資源,給權力,給意見,廣撒網,炮火覆蓋式撒錢,總會有一個內容有回報;
最關鍵的內容,自然會有創意公司幫忙想,篩過幾輪後到自己的面前,總會提高成功率,不動,就不會出錯。
所以現在搞內容的需求下沉到了中層領導這裏,自己只需要管住中層就好。
3問題來了,老闆要好內容,可中層領導未必這麼想。
搞出好內容是自帶風險的,什麼表情包,什麼騷話術,這些自媒體人都可以做,但是甲方不行,畢竟大家饞的是消費者的身子,而不是友商的律師函。
所以中層領導來講,只要不出錯,就能看到作死的同行,用各種方式暴死。
頭頂上的位置雖然一個蘿蔔一個坑,但是平穩的就能上去,我幹嘛要以身犯險?
那做不了內容怎麼辦?做數據。
領導也未必能欣賞好內容,但是數據肯定能讀懂。
數據高的內容,領導讀得爽的內容,那才是好內容。
所有抱着做數據的態度做內容,創作方式和執行方式就完全變了,從給無數受眾看,變成了給老闆看。
同樣的精力和資源,我承擔背鍋的風險,讓一個天才員工寫出彩,給他加薪給他升值他還會跳槽,倒不如廣撒網開無數個新公眾號,找幾個螺絲釘來湊出不錯的數據,中層一定是選後者。
這是苟起來的智慧,不利於公司,但一定利於本人。
所以就能看到許多大廠能開八百個公眾號,大家互相轉載,同一批用户導流幾次,就多了好幾倍的粉絲量,就成了不錯的粉絲矩陣,但什麼好內容都沒有;
而很多賬號實際上是服務號,動輒百萬人關注,一篇推送獲得幾萬乃至十萬加不是難事,反而堅定了中層領導的內容自信。
多找幾個搞內容的員工做大數據,多發工資,自己人多了,説話還倍硬氣
內容這麼一個專業的問題,被量大管飽的莽夫式解決方案解決了。
閉環,閉環。
4內容需求就被這麼層層下放到了具體的員工這裏。
很多員工在大廠搞內容時默默無聞,跳出來在自媒體屆搞內容時各種亂殺。
很多老闆怒了,是不是他在上班時根本不出力,一直在摸魚,我年終獎到底是扣的少了。
錯了,並不是員工變了,而是要寫的內容根本就不是一個內容。
前者是戴着鐐銬跳舞,後者是抓着鋼管跳舞。
騷的程度能一樣嘛?
前者是社死play,後者是情趣play,員工又不是抖M,總不會傻傻分不清楚。
一個大廠搞內容的員工搞不出好內容,説透了無非三點,能不能,想不想,會不會。
首先説能不能寫好。
不能,這答案是一定的。
有能力的早做自媒體寫內容變現了,也不饞大廠996這點工資,所以大廠招的內容團隊也好,外包的公司也好,上限就在那裏。
畢竟真有水平的話,你那點死工資算個屁?
大家都不傻。
更何況,縱使有能力也是要戴着鐐銬,寫領導派下來的命題作文。
寫內容是需要極高的創意和試錯的時間的,公司會給你很長時間磨一篇內容嗎?
不會,領導會覺得你老小子在摸魚。
搞內容搞文案的,就是在公司為各方部門的文案需求擦屁股,有無數人插隊打斷你,將你的思考時間割的七零八落,能寫完就不錯了。
就算是你有能力,還能忙裏偷閒的創造出了一篇好內容,但領導懂嗎?
領導不懂。
但是領導能看懂你的字體大了字體小了,有沒有錯別字,今天的封面圖喜不喜歡,給你挑出各種問題,提出各種匪夷所思的意見。
一層一層審核,從小組長到分管領導到部門領導到老闆,無數人挑出毛病,最終將悲慘世界改成小時代。
內容創造需要獨裁,但是大公司,什麼時候輪到一個小小的文案獨裁?
這就出現了一個怪誕的現象,就算領導覺得你的內容好,也眉頭緊皺不鹹不淡,倒是會因為董事長看到你文章後發了個表情包而歡呼雀躍。
領導看的爽,才是真的爽,誰發工資,小夥子你要拎得清啊。
而且吧,如果一篇文章經歷的部門領導太多,如果這些領導之間還有點亂七八糟的關係或者衝突,大家靠着這篇文章來對線就更刺激了。
你説往東,我一定給一件往西。
最後文章大家都滿意了,就是讀者不滿意。
5第二,大廠內容創造者想不想寫好?
這不僅是個能力問題,也是個動力問題。
做自媒體時代,寫出爆款是底線要求,不然就被餓死;
在大廠,寫的不出問題是終極要求,坐穩了凳子,運氣好還能耗走同事當領導。
前者費腦,後者費屁股,兩者就不是一個難度。
你搞內容,數據可以想辦法刷,領導又不要求你靠文章帶貨,帶貨這事兒有渠道方和電商部門給你兜底,你操什麼心?
懲罰機制不足,獎勵機制也未必高到哪兒去。
每一個畢業生最開始都想創造好內容,升職加薪,但是獎勵機制又不與創造內容的能力掛鈎啊。
寫好了一定能高績效嗎?別鬧了,領導也有親信。
辛辛苦苦評個績效A,也就是一個月多拿幾百塊,何必累死累活寫好?省下精力接私活兒不好嗎?
最可怕的是,寫好了內容,反而會害了你。
大部分情況下,你寫了一篇十萬加想要漲薪,領導的反映的是那不正應該嗎,我給你的工資就是讓你幹這個的。
還加薪?你想屁吃。
下次定KPI時,領導會説,那小夥子你上個月數據這麼高,這個月再頂原來的KPI,不太合適吧?
是不是摸魚?是不是接私活兒了?小夥子你是不是給我這個領導眼色看?
搞內容的員工就算是在頂,也架不住領導這麼頂,領導求你頂我屁股,不要頂我腦子。
領導笑了,我只要屁股,不要腦子。
6最後一點是,經過前兩者考驗後,員工會不會永遠如此。
這點更不可能。
做內容的員工領了工資,並不是讓你搞出好內容的,而是讓你提供文案服務的。
好內容會出頭,但是服務業永無出頭之日。
這意味着你乾的平庸,沒關係;
乾的出色,反而會被無數個需要文案服務的部門嫖到死。
這可是公司內部免費的SSR員工,還不用加錢免費試用,這不來一發還是人嗎?
大企業永遠是多部門合作,各方都有要求,甲方公司裏,搞內容的員工也永遠是個乙方。
渠道方,公關部門,技術部門,電商部門,只要有想法,就會跟你指手畫腳。
我見過一場特別魔幻的會議,有關於內容部門接下來的內容策略,於是董事長拉着沾點兒關係的部門領導就來開起了幾個小時會議,這場會議下來內容部門3000字的推送裏被嫖出了二十多個需求。
説真的,我要不是擅長表情一本正經的讀小説,我那天得笑死在那裏。
最騷的是一位技術部門大佬,因為新採用了一款產品外殼材料,建議文案在公眾號裏插入更新視頻,視頻裏就是拿錘子挨個敲友商產品,以佐證本方產品有多優秀。
就叫《最強大腦殼》。
所有大佬都被這個想法所震驚,並表示這個創意非常優秀,簡單直接,為什麼本方內容團隊沒想到這個方式。
內容當場就瘋了,我一篇推送不但違反了《廣告法》,還攻擊了敵方品牌,還侵權了影視節目,一炮三響。
我他媽何德何能啊。
在諸多甲方公司領導胡搞的情況下,搞內容的這件事情,永不可遏止的開始滑坡,搞內容這事兒漸漸的無關內容了。
一個內容創作者滿足多個部門的需求,漸漸開始變成了別的部門大佬跟你們領導關係的考驗,你們搞市場搞品牌的部門是花錢的部門,就要看別的部門的眼神,平日裏還得收着,現在就要肆無忌憚的釋放出來。
發泄的點是你們領導嗎?不,是你。
無數個領導接着文章挑刺,打的不僅僅是內容創作者的驕傲,更是部門領導的臉。
再堅如磐石的創作者,再有能力,有意志,有想法,還敢有傲氣嗎?還會一如既往的保持一個赤子之心嗎?
別逗了,赤子終將會向社會妥協。
哦對了,還要再多説一句,即使公司給尺度也沒用。
同樣講段子,個人號講那叫幽默,公司號用公司的身份講,那叫公關事故。
沒有尺度,就沒有好內容。
尺度過大,好內容能把人直接送走。
你説咋辦。
為了不出事故,大家還是多多摸魚吧。
7所以目前來看甲方搞不好內容這件事,太正常不過。
它是無數不合理情況下出現的合理的結果。
搞好內容這件事,滿足公司的核心訴求,但是不滿足多方員工的訴求。
或許內容創作者是純粹的,但是隻要你有上下級關係,只要你為金錢困擾,只要你有無數催促的甲方。
就沒資格純粹。
這是人之常情,這也是內容創作者的窘境。
同時,這正是無數創意公司、工作室、自媒體誕生的原因,畢竟需求在這裏,就需要專業團隊來解決問題。
這時候,有人説了,我看到XXX的內容做的很好,杜蕾斯做的特別棒。
沒錯,但人家杜蕾斯的玩法,你想想你的品牌玩兒起來算啥?算事故!
而且杜蕾斯的品牌定位在那,隨便換一個創意工作室做都差不到哪裏去,因為下三路本來就是天然的流量,無非是怎麼雅騷的問題。
而大多數品牌是不能騷的,騷了要出事的。
不同的品牌,不同的調性,不同的策略,對應不同的打法。
這就需要很強的專業素養了。
這時候吧,又出現了永恆的問題。
有這個專業素養的人,為啥不把自己做成品牌呢?
這才是ROI最大化呀。
所以最後,大家就開始了互相糊弄。
乙方與甲方中的乙方溝通,大家拿着需求相視一笑,又無可奈何。
現實和理想這兩個狗東西,熱愛苟合,從未分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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