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3月31日消息
經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
委員會審定
《國際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級標準》
(GF0025-2021)(以下簡稱《標準》)
近日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
作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
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標準》將學習者中文水平分為“三等九級”,並以音節、漢字、詞彙、語法四種語言基本要素構成“四維基準”,以言語交際能力、話題任務內容和語言量化指標形成三個評價維度,以中文聽、説、讀、寫、譯作為五項語言技能,從而準確標定學習者的中文水平。
《標準》是國家語委首個面向外國中文學習者,全面描繪評價學習者中文語言技能和水平的規範標準,適用於國際中文教育的學習、教學、測試與評估,為開展國際中文教育的各類學校、機構和企事業單位提供規範性參考。
新晚報綜合教育部網站
來源: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