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注意啦!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3月1日起正式啓動
該項工作將持續至6月30日,主管税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税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
目前,個税APP已經上線年度彙算專題頁面,納税人可根據提示進行準備。
去年有人拿了8000多
去年的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引起網友不小的關注,大家情況不一,有不退不補的,有人補繳了2000多元,還有人稱“退了8000元”!
“個人所得税”App辦理流程
第1步:在各大應用市場搜索下載“個人所得税”App
第2步:打開App點擊“2020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模塊
注 意:3月1日起,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正式開始。
第3步:勾選“填報方式”點擊“開始申報”。之後,按照“個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注:如果系統提示訪問人數較多,可稍後再試。
3種情況無需辦理
根據規定,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實行 “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税額。
需要注意的是→ 綜合所得僅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年度彙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税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税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根據規定,納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且符合3種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需補税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年度彙算需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以及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税的。
也就是説
納税人只要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不論補税金額多少,均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納税人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如果納税人平時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完全一致,不需要補税或退税,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彙算;或者納税人自願放棄退税,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
納税人需要注意→ 如果已預繳税額大於年度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或者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符合上述2種情形之一,均需辦理年度彙算。
個人所得税税率表
(綜合所得適用)
如何辦理今年個税綜合年度彙算,你看明白了嗎?
即日起至6月30日可辦理,千萬別錯過了哦~
來源 浦東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