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讀書,有4個要點,掌握它,學好語文不難
經常有人問劍客老師,怎樣才能把語文學好?
劍客老師思量好久,也只能説一個人所共知的常識來作為答案:多讀書。
其實,除此一條之外,劍客老師心裏還有一條隱藏的答案,看天賦。
因為語文好是一種能力,對於語言文字的敏感和悟性,就像是人的直覺,真的有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
但是,這種説法不怎麼主流,並不討喜。
大過年的,我還是説點討喜的吧。
多讀書,與天賦比起來,是人人都可以嘗試去做的事情。
它存在着許多能夠實現的可能性,不像天賦説,一下子就能把人的盼頭都給澆滅,這不夠友好,或者簡直有點殘忍。
多讀書,乍一看似乎挺簡單,但其實學問不小。
我們拆解一下,至少有這麼幾個要點:
1,要讀的書多,既指書的數量,也指書的品類;
2,要大浪淘沙,讀好書,讀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書;
3,對真正的好書要多讀,讀懂、讀透、讀通;
4,讀書的妙處不僅在讀,更在用,要用書中的領悟來實現某一種目標。或許是解釋當下的困惑,或許是解決眼前的困難。
對於學生來説,廣泛地閲讀值得一看的書籍雜誌期刊,積累豐富的間接知識和寫作素材,既能涵養人文,滌盪心靈,腹有讀書氣自華,又能拓寬視野,四通八達,擁有更廣博的背景知識。
現在的語文教改要求學生讀得快,讀得準,沒有背景知識,很難做好閲讀理解。
並且,輸入決定輸出。
腦子裏沒有,自然也不容易下筆。破萬卷才能下筆如有神,否則,只能抓耳撓腮,擠出點乾巴苦澀的玩意兒來,讓自己難受,令觀者煎熬。
程序界有句名言:輸入的是垃圾,輸出的也是垃圾。
這話用在讀書寫文章上同樣適用並且正確。
所以,我在前面拆解時説過,一定要讀好書,值得反覆讀的書,這樣的閲讀才有妙用。
要不然,讀了一大堆垃圾書,腦子裏只會越來越亂。
我從小喜歡看書,但家貧,無書可讀。那個時候,村裏人家只要有書,不管是什麼,我都會想方設法求來,如飢似渴地看。
當真是廢寢忘食,人稱書呆子。
小時候,可看的書少,記憶力又好,看個三兩遍,書上的內容都可以倒背如流。但沒得選,只能湊合着看。是以,好書看到了一些,壞書也看到了一些。
初中時候,鎮上老街開了一家租書鋪子,主要是流行的武俠小説、言情小説、奇聞異事、傳奇故事,偶爾也會有三兩本嚴肅文學作品。
我和同村的堂叔,有共同的愛好,便省吃儉用,每日步行六七里地到租書鋪子裏去租書。
回來後,作業做完便埋頭書中。我們要換着看,這樣可以節省一半的租書費用,所以,迫使我們看得很快。
這期間,我學會了速讀。
而我們雖然輩分差了一輩,但年齡彷彿,互相之間也喜歡較量,不但比誰看得快,還要比誰理解得深,記憶得準,所以,第二天去還書借書的路上還互相出題,要難倒對方。
這種讀書法,對我影響很大。
只不過,我們倆的閲讀口味不一樣,在彼此遷就中,所讀的書良莠不齊。後來,還是不歡而散。
他不能容忍我讀純文學的大部頭,認為這是在浪費錢,還連累他受罪;我也不能容忍他一直喜歡全庸新之類的小説。
後來,上了高中,有一回看到同學在看一本雜誌,叫做《讀者》,借來一看,如痴如醉。
同學把我帶去郵電局,邊上的報刊亭裏,擺着數十種這樣的雜誌,什麼《人民文學》、《當代》、《英語畫報》,我感覺自己的眼睛都亮了!
但是,這些雜誌只賣不租,我沒有這個經濟實力樣樣都買,便選了《讀者》這一種。同時,動員了班上其他愛看書的同學,組成了一個讀書交流會,大家各訂一種雜誌,然後交換着看。
這期間,我們這幫高中同學有的寫出了一筆漂亮的散文,有的愛上了詩歌創作,有的寫起了小説,很得語文老師的欣賞。
總結一下:
1,要選好書來讀;
2,要帶着目的來讀;
3,最好能與人合作來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