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規範(試行)》
【環球網教育報道】據教育部官網3月26日消息,為紮實推進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積極發展“互聯網+教育”,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提升高等學校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水平,支撐教育高質量發展,教育部於近日印發《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
《規範》明確了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的總體要求,提出要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結合業務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特別是智能技術,實現高等學校在信息化條件下育人方式的創新性探索、網絡安全的體系化建設、信息資源的智能化聯通、校園環境的數字化改造、用户信息素養的適應性發展以及核心業務的數字化轉型。
《規範》指出,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應遵循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總體設計、標準引領,應用導向、數據驅動,注重融合、體驗優先,安全可靠、適度超前,積極探索、創新應用的建設原則,按照整體規劃、總體設計、項目建設、運行維護、評價改進的建設流程推進。
《規範》對高等學校數字校園建設各方面的內容提出了通用要求。基礎設施方面,應確定適度超前的基礎設施建設性能和容量等指標,選擇主流和相對成熟的技術路線和設備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重視基礎設施安全等。信息資源方面,應對學校信息資源建設內容、標準規範、建設方案、技術平台等進行總體規劃設計,參照信息資源已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各類信息資源的學校標準,將相關的標準規範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流程、業務規範和技術平台中,推進和鼓勵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創新應用等。信息素養方面,應融合線上與線下教育方式,開展以學分課程為主、嵌入式教學和培訓講座為輔、形式多樣的信息素養教育活動。應用服務方面,應遵循應用驅動、數據融合的原則進行建設,支撐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教學科研、管理服務、交流合作、文化傳承等業務,為師生校園生活提供智能化服務。網絡安全方面,應確保基礎設施安全、信息系統安全、信息終端安全、數據安全和內容安全等。保障體系方面,應有明確的組織機構及運行機制、學校統一完備的規章制度、穩定專業的技術隊伍、統一規範科學且具有強制性的技術標準、穩定的經費投入、規範的經費管理辦法、持續穩定的運維服務和科學完善的評價標準與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