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在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中,他已經意識到,在軍事組織和政府類型之間存在着密切聯繫:王政之後的第一種政府形式由戰士組成,最初是騎兵。那時,騎兵擁有社會威望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他們富有。
馬匹需要廣闊的、水源充足的牧場,而這種牧場在希臘土地上很少見,飼料費用和其他方面的保養費也非常之多,只有具備特權的極少數人才能夠養的起戰馬,所以能夠支付起騎兵強大開支的貴族掌握了政權。但隨着城市人口的增加,那些能夠製備武器的人重要起來,更多的人分享了權力,重裝步兵取代了騎兵成為主要的作戰方式。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一、僭主政治對社會權利進行了重新分配
早期希臘的僭主政治就興起於從貴族政治向重裝步兵政體轉變的節骨眼上。我們説,在大約一代人的時間裏,人民的利益與僭主統治者之間的利益是重合的。僭主實施了許多有利於平民的政策,解決了下層平民的不滿,對社會權利進行了重新分配。但是,隨着第二代統治的日益專斷,他獲得的支持受到削弱,並最終被日益成熟的公民階層所推翻。
但是,作為城邦制度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一環,僭主政體很好地完成了歷史賦予他們的使命,平民的社會地位在他們的統治下得到了提高和鞏固,為他們後來的公民地位奠定了基礎。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二、改革使土地私有制得以確立
商品經濟的發展,新興富人階級的出現,使得希臘社會的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
在雅典,梭倫改革打破了貴族統治階層對農民土地的控制,頒佈解負令,廢除債務奴隸制,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在此基礎上,又進一步確定了公民的土地所有權,並按其土地收成的多少,把公民分成享有不同政治權利的四個等級,使公民的土地財產同政治權利聯繫起來,從而將中小農民階層納入了城邦的政治體系,雅典土地私有制得以確立起來。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在斯巴達,來庫古改革在斯巴達確立了一套完整嚴密的奴隸制度,其主要內容是平等份地的分配和社會政治制度的改革。特別是體育鍛煉制度成為斯巴達城邦制度的最大特色。它要求公民,特別是男性青年公民過軍營般的集體生活。
在這種制度下,公民之間是平等的,擁有相對平等的經濟基礎。平等份地制度的實施則保障了他們基本的生活,也是維持城邦政治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古希臘土地所有權和公民權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因此,只有分得份地才能成為城邦的職業士兵。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説,平等份地的分配實際上標誌着斯巴達土地私有制的確立。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三、重裝步兵的出現
隨着貴族統治的削弱,騎兵制度退出歷史舞台。重裝步兵的出現,打破了貴族對軍事的壟斷,提高了那些能夠自備武裝的小農在社會中的作用,使他們實際上變成了挑戰貴族特權地位的社會力量。
考古材料表明,隨着重裝步兵使用的新式盔甲的出現,希臘墓葬中便不再有武器作為隨葬品了。這是因為,在這之前,擁有武器是一個人社會地位的重要象徵,因此,死後也要把武器帶到墳墓中,以繼續表明自己的身份。而這些人只能是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即貴族。但是當重裝步兵出現後,戰士職業已經大眾化了,武器也不再是一個人社會地位的標誌了,所以,貴族們也無需將其帶入地下,而對構成重裝步兵的廣大小農階級來説,武器是十分珍貴的,當然不可能把他們帶入地下。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但是,對於重裝步兵出現的具體時間,目前還難以確定。有跡象表明,在公元前7世紀的最初二十五年,在南部希臘的一些地區已經存在這種重裝步兵制度。
然而,由於環境因素的不同,希臘各地採用這一新兵制的時間並不一樣,在一些地方,這種變化就比較晚。對於它出現的原因,我們也是無從把握。可能的解釋是,南部希臘各城邦之間的激烈的領土爭奪,最終導致了這種作戰方式的運用。
根據現有史料,重裝步兵最早可能出現於南希臘老牌軍事強國亞哥斯,時間不晚於公元前710年。希臘有史可稽的第一次用重裝步兵作戰的戰役,是公元前669年亞哥斯與斯巴達之間的胡西亞之戰。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原則上,20歲—60歲的公民都是保家衞國的戰士。但是,由於希臘當時所有士兵的武器均由個人承擔,所以,能充當什麼樣的兵種,要根據其所擁有的則產及所能提供的裝備而定。重裝步兵相對需要財產基礎雄厚一點的,故其主要來源是公民中的中等財產階層,而那些較貧窮的公民往往只能充任輕裝步兵或槳手。
重裝步兵出現後,在300多年裏一直是希臘城邦的主要軍事力量,在一系列戰爭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斯巴達之成為伯羅奔尼撒同盟的盟主,並長期稱雄希臘大陸,所依靠的就是那強大的重裝步兵。在抵禦波斯入侵的戰爭中,死守温泉關的300壯士,就是斯巴達人的代表。雅典重裝步兵在馬拉松戰役中以少勝多,大敗波斯人,顯示了強大的威力,成為希臘人的驕傲。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四、公民兵制的確立
土地的重新分配及重裝步兵的出現,為公民兵制的確立提供了前提。
土地私有制度的確立使得古希臘的公民權觀念發生了變化,不僅擁有土地成為一個公民首要的標誌,公民權也開始與政治權利結合起來。而重裝步兵的出現打破了貴族突出個人的作戰方式,作戰方式的變化使得擁有土地的小農階級在戰鬥中的作用大大提高,有助於衝破世襲貴族對政權的壟斷,重裝步兵作戰方式的盛行,使得當時希臘社會出於一種兩難狀態:
一方面,貴族為了滿足自己的奢侈慾望加緊對平民的剝削;另一方面,社會又需要平民去打仗,保護城邦,平民的社會地位也在與日劇增。平民社會地位的提高與其日益惡劣的生存環境之間的矛盾也是有增無減,改革不可避免的發生了。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雅典梭倫改革確定了公民的土地所有權,並按其土地收成的多少,把公民分成享有不同政治權利的四個等級,使公民的土地財產同政治權利聯繫起來,從而將中小農民階層納入了城邦的政治體系。
除此之外,在兵制分類方面也同樣按照財產的多少進行了分配:收入達500和300鬥穀物者為第一、二等級,提供騎兵;收入200斗的為第三等級,提供重裝步兵;收入少於200斗的為第四等級或無產者,提供輕裝步兵或槳手。雅典青年到18歲,開始軍訓,一年以後經檢閲合格者領取武器,次年進行野戰訓練,此後服役到60歲。兵民合一、裝備與給養自備,士兵戰時出征,平時解甲歸田。這也是古希臘公民兵制的共同點,即公民、土地、戰士三者密不可分。公民平時務農,戰時出征。戍邊從戎,既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也是他們的權利。擁有土地不僅是公民的特權,還是他們從軍的前提。因為習慣上所有軍事裝備一律由公民自費配置。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斯巴達的情況則不同,斯巴達的公民兵,給養及裝備全由希洛人提供,國家概不負責。這主要由斯巴達特殊的政治制度及社會狀況所決定。公元前7世紀的斯巴達也像其他希臘城邦一樣,處於嚴重的社會危機之中,在這種情況下,來庫古改革登上歷史舞台。
改革內容主要有:創建元老院、重新分配土地、實行共餐制及職業化的軍事制度等。其中,土地的分配是最為重要的,可以説它構成了斯巴達城邦制度的基礎。黃洋在其《古代希臘土地制度研究》中指出:“份地的分配使得斯巴達社會的下層獲得了最基本的經濟基礎,從而能夠參與城邦的社會與政治生活,從斯巴達城邦獨特的社會制度來説,有了份地的經濟基礎,斯巴達人才能成為共餐制的一員,也才能成為職業士兵;也就是説,他們才能成為城邦的正式成員即公民。”。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來庫古改革,把所有斯巴達成年男性公民變成了職業軍人,除軍事訓練外,他們不能從事任何農業生產及謀求利潤的工商業活動。嚴格的軍事訓練使斯巴達成為早期希臘一個典型且異常的“重裝兵城邦”,就是這個異常的重裝兵城邦在門丁尼亞戰役、温泉關戰役、普拉提亞戰役、斯法克特利亞、門丁尼亞等戰役中創造了不朽的神話,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中依靠鋼鐵般的軍隊戰勝了雅典,一度取得了整個希臘世界的霸權。
小結
在移民運動影響下建立起來的希臘僭主政治在完成其歷史使命後,又將希臘推向了社會變革的邊緣。面對日益深化的平貴矛盾,希臘進入了社會變革時期,以雅典和斯巴達為例,梭倫改革和來庫古改革確立了土地在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重要地位。重裝步兵的出現,也使得廣大小農階級開始躋身政治管理的行列。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相結合,公民兵制得以確立。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參考文獻:
黃洋:《古代希臘土地制度研究》
劉松濤:《早期希臘僭主政治性質初探》
郭小凌:《希臘軍制的變革與城邦危機》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224 字。

轉載請註明: 古希臘公民兵制度的確立公民、士兵、土地三者的結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