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8日消息(記者楊禕)為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日前,教育部印發《中學教育專業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五個文件(以下簡稱《能力標準》),分別明確中學教育、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專業師範生教師職業基本能力。每個文件分四個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即師德踐行能力、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
教育部強調,出台《能力標準》,旨在進一步加強師範類專業建設,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推動教師教育院校將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融入到日常教學、學業考試和相關培訓中,提高師範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從源頭上提升教師隊伍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020年9月組織專家進行文件研製集中辦公,形成《能力標準》徵求意見稿。到2021年1月,根據各方反饋意見進行反覆研究、修改、完善,形成《能力標準》。《能力標準》的研製經過文件研製起草、廣泛徵求意見、修改完善成稿三個工作階段。
《能力標準》研製的總體思路圍繞着眼新時代教師培養目標、堅持做好分類指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系統設計等三個總體思路。《能力標準》研製對標師範類專業認證標準的“畢業要求”,按照“一踐行,三學會”(踐行師德,學會教學、學會育人、學會發展)的基本框架行文,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考試大綱以及中小幼職特教師專業標準(試行)相關要求,指導各校加強師範類專業建設,提升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水平。
為推動落實《能力標準》,教育部要求加強宣傳解讀。把宣傳解讀《能力標準》作為《免試認定改革方案》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導各地、相關學校全面準確理解,嚴格貫徹執行。
支持各地及相關學校結合實際,不斷完善免試認定改革具體實施辦法,尤其是督促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能力標準》,儘快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加強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培養過程性考核,統一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等,深入推進免試認定改革。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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