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一位網友向媒體爆料稱,自己在給孩子報名上小學時被拒絕。招生平台截圖顯示,孩子屬於報名受限對象,轄區內很多公立小學均無法成功報名。
究其原因,是該網友曾參與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並受到過刑事處罰,留有案底,子女因此受到“牽連”。
針對上述情況,龍巖市新羅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稱,該限制政策已經實施三年,涉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子女不能上公辦優質學校,但普通公辦學校可以上。
參與電詐留下案底孩子無法就近上學
據新黃河客户端報道,上述網友表示,幾年前,其在龍巖市新羅區購置了一套學區房,按照就近劃片原則,他的孩子應在離家附近的一所公辦小學上學。
但7月初,在網上報名該小學時,卻彈出了拒絕窗口:屬於報名受限對象,如有疑問請聯繫當地教育局,請選擇非受限學校完成報名。該網友詢問當地教育局得知,拒絕名單是新羅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來的,具體情況需詢問他們。
新羅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回覆他,因為他曾參與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案底,所以影響了孩子報名上學。
根據2018年11月16日,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官方微信“平安新羅”發佈的《新羅區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綜合措施十個一律》文章稱,發佈此條例,是為嚴厲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十個一律”內容的第一條即為:凡是參與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區學校就讀時予以招生入學限制。
據天目新聞報道,新羅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參與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子女是無法報名優質公辦學校和高消費學校,“這是新羅區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到現在已經三年,我們也是按照相應文件執行,而且只對義務教育階段有所限制,高中和大學沒有這樣的限制,相信政府也有自己的考量,羣眾反饋的意見都會形成記錄單並向上級領導反饋。”
對於此事,福建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工作人員表示,因為義務教育是以縣(包括縣級區市)為主管理體制,屬於當地政府行為,目前已經獲知這一消息,會向領導反映。
在福建省龍巖市,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子女入學受限的情況,不僅存在於新羅區,在其他區縣也有類似規定。
據龍巖市長汀縣官方公眾號“微長汀”2021年7月10日發佈的文章中提到,長汀縣凡是參與非法出入境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人員,其子女一律在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錄取時予以招生入學限制;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就業等函詢調查一律從嚴審核。龍巖市連城縣也有類似政策,雖未限制招生入學,但規定凡是涉嫌非法出入境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人員的子女,在幼兒園、小學、初中入學或開學時必須由父母雙方帶領辦理入學、開學手續,因父母雙方沒有及時帶領辦手續,錯過報名時間的,一律不得就讀城區學校和鄉鎮中心校。
每經小編還查詢發現,在2018年12月,也就是新羅區“十個一律”發佈的一個月後,新羅區曾組織政法、公安等相關部門共200餘人,依法對3户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用贓款建設的違規違章建築開展依法強制拆除,共拆除房屋面積400多平方米。
父母犯錯孩子“連坐”,是否合法?
父母違法犯罪,牽連子女入學受限,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近兩日,多家媒體發佈評論稱,此舉損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權。有評論稱,從法律角度説,禁止電信詐騙犯罪人員子女上優質公辦中小學,實質上是株連子女入學,如此“連坐”有悖現代法治精神,嚴重侵犯了相關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權。
據新黃河客户端,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如果家長涉嫌刑事犯罪,並且留下了案底,今後子女在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考試時,可能無法通過政審,甚至對子女未來的生活或者就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在義務教育階段,家長違法犯罪不該影響孩子正常入學,“無論父母是否犯罪,都不應當剝奪孩子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如果家長已經接受法律的制裁,就更不應該對其孩子進行二次懲罰,不符合我國《刑法》規定的罪責相適應原則。”
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欣曾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地方政府為了達到打擊電信詐騙目的,提出了違反憲法的‘連坐’要求,是違背依法行政的原則的。
編輯|盧祥勇 杜恆峯
校對|程鵬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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