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十三部門聯合發文: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經典

將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水平與績效納入教師考評體系;

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

將家庭教育指導作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重要內容;

家長要強化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

日前,教育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文明辦、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中國關工委、中國科協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提出到“十四五”時期末,政府對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工作的統籌領導更加有力,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健全。學校積極主導、家庭主動盡責、社會有效支持的協同育人機制更加完善,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更加濃厚。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進一步強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更加專業;家長科學育兒觀念基本樹立,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更加到位;城鄉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普遍建立,社會育人資源利用更加充分。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機制健全、聯動緊密、科學高效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

《意見》明確了學校家庭社會在協同育人中的各自職責定位及相互協調機制。

一是學校充分發揮協同育人主導作用。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作為重要職責,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充分發揮學校專業指導優勢;切實加強教師家庭教育指導能力建設,將教師家庭教育指導水平與績效納入教師考評體系。建立健全學校家庭教育指導委員會、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落實家長會、學校開放日、家長接待日等制度,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要用好社會育人資源,把統籌用好各類社會資源作為強化實踐育人的重要途徑,積極拓展校外教育空間,着力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要主動加強同社會有關單位的聯繫溝通,建立相對穩定的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依據不同基地資源情況聯合開發社會實踐課程。

二是家長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長要強化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注重家庭建設,為子女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樹立科學家庭教育觀念,掌握正確家庭教育方法。要主動協同學校教育。家長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和家校互動活動,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和方法,主動參與家長委員會有關工作,充分理解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積極配合學校依法依規嚴格管理教育學生。要引導子女體驗社會。家長要充分認識社會實踐大課堂對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據子女年齡情況,主動利用節假日、休息日等閒暇時間帶領或支持子女通過多種方式體驗社會,幫助子女更好親近自然、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提高素質。

三是社會有效支持服務全面育人。要完善社會家庭教育服務體系。將家庭教育指導作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重要內容,積極構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婚姻登記機構、收養登記機構、公共文化服務機構、開放大學、老年大學、社區學院等各類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提出了要求。要推進社會資源開放共享。社區要面向中小學生積極開展各種公益性課外實踐活動,促進學生身體健康,增強社會責任感。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學實踐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非遺館、美術館、紀念館、科技館、演出場館、體育場館、國家公園、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等,要面向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鼓勵支持社會有關方面提供寓教於樂的優秀兒童文化精品,豐富學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學生審美鑑賞能力。要淨化社會育人環境。深入開展兒童圖書、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頓,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大網絡有害信息、網絡遊戲沉迷、不良網絡行為治理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網站平台,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着力打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清朗社會文化及良好網絡生態。 




  作者:吳金嬌

  編輯:儲舒婷

責任編輯:樊麗萍

       圖片:文匯報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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