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況且是成長中的孩子。
從辯證學的觀點來看:一個孩子成長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犯錯、不斷認斷、不斷糾錯的過程。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犯錯是在所難免的,關鍵是家長如何對待。
目前,對孩子犯錯後的教育方法呈兩極分化:一種主張必須寬容,家長不能對其打罵、懲罰,要感化孩子,不然會讓孩子的心理不健康;另一種是主張從嚴,必要時一定得“用棍棒”,這樣孩子才能有記性,不然難以根除。
其實這兩種説法各有各的可取之處,也有各有各的不可取之處,面對孩子所犯的錯誤,我們家長應持一顆平常之心,採取多種方法,引導孩子認錯改錯,以“錯”為“鑑”,變“錯”為“寶”,在錯誤中不斷吸取教訓,獲取成長的正能量。
在孩子犯錯時,很多家長都會很生氣,特別是面對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的錯誤。
可是當情緒激動時,難免會採取一些不合理的方式,以致產生教育的負效果,這就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比如,和孩子一起外出時,你已經和她講了很多次不可以掙脱大人的手而跑出去,但是這些小傢伙一看到有興趣的東西就不管不顧了,不僅掙脱了你的手,還叫都叫不回地跑向吸引她的事物……
或許,家長會很生氣,叫聲也充滿責備,甚至上升到威脅,但你越是如此,孩子越是排斥。
因此,在這時,我們應該學會避重就輕,把自己要爆發的情緒冷靜下來,保持理智,先保證孩子的安全。
然後,給孩子一個解釋的機會,再由因索果,心平氣和地跟孩子交流,指出他的錯誤,提出自己的建議。
如果家長這時情緒上確實不能忍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家長也不是聖人。
可以給自己一個緩衝時間,先不要對孩子發泄不滿,可以先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或是先做一些其它的事情,等心境平和後再來教育孩子。
情緒不能解決問題,問題只能用理智解決。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件事發生過很多次,家長要反思,自己和孩子交流的方式是不是隻流於表面,所以沒能引起孩子對此問題的足夠重視。是之前過於放縱還是威脅過度造成的?應該以此為契機做恰當的調整。如何調整?我們接着看下去!
孩子犯錯後,家長如何引導孩子認錯很重要,對其教育方法也可相應地成兩種類型。
孩子如果由於好奇、求知、貪玩等方面的因素,而犯的一些小錯,如不小心摔壞了東西等,那麼就沒必要深究,只要讓他明白,需要承受自己犯錯的後果並受到教育就行了。
但如果孩子犯的是原則性的錯誤,例如撒謊、盜竊等,作為家長一定要讓他知道,這是不可以觸犯的底線。
大多數情況下,當孩子犯錯後,很多家長便會採取批評教育的方式,或訓斥或打罵等,這種一廂情願的教育方式往往短時有效。
但和風細雨的説教,也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錯誤,對於犯錯後一定得寬嚴得當。
真正的教育不是為了批評和責備,而是為了讓孩子認識到問題的錯誤性並不再犯同樣的錯誤。為達到這個目的,家長在教育上要多樣化,針對孩子不同的錯誤,選擇不同的教育方法,真正説到孩子心裏,使其心悦誠服的教育效果。
比如,還是用孩子亂跑為例,對她的懲罰就是我和她一起跑操場,兩圈下來,她已經氣喘噓噓,這種“體罰”讓她記住了亂跑的“代價”,所以她的這種不良行為被糾正得很好。
我用到這種教育方法是“小懲大誡”。“懲罰”雖不是目的,但可以成為教育的一種方法,“合理”的懲罰是必要的。
懲罰和打罵不同,其目的是讓孩子知道犯錯是需要“承擔”的,是需要“補償”的,其懲罰的代價要視事情的嚴重程度而定。
懲罰的具體方式可以根據各家的具體情況而定,比如可以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作為“勞動補償”;也可以限制他户外活動的時間,作為“娛樂補償”;或是減少孩子的零花錢,作為“經濟補償”等。
懲罰最大的目的為讓孩子感覺到“怕”,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是無法教育的。
過去的事,只要孩子認識到了錯誤,並從中涉取了教訓,無論是錯誤的大或小,都要讓它過去,不應再提。
但實際生活中,一些家長對於孩子的一次次過失往往念念不忘,經常掛在嘴邊,這樣做表面上看是為孩子總結經驗,牢記教訓,實質並未能產生相應的教育效果。
家長的過分嘮叨,往往會讓孩子反感,甚至產生逆反心理,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寫在最後的話:
孩子就像一棵正在成長的小樹,在他成長的過程中,需要其獨自承受外界的風雨,獨自嘗試生活中的一切,這是其成長的必然,否則他將失去成長機會,變成一束脆弱的温室花朵。
在家庭教育中,家長要擺正心態,允許孩子犯錯,並將孩子“犯錯誤”過程中的不利、消極因素轉化為有利的、積極的、合理的因素,多給孩子“嘗試——錯誤——完善”的機會,使之成為他們成長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