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辦法發佈

近日,永泰縣教育局公佈了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辦法,具體有哪些要點呢?

一起來看小學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一)具有本縣户籍,年滿六週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二)外縣(省、市)户籍人員來我縣務工或經商,具有相對穩定住所,持有居住證的務工人員隨遷的適齡子女。

(三)符合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辦法

(一)農村小學:按户籍和常住人口就近招生入學,根據校歷安排的時間開學註冊。

(二)城區小學:

1.招生條件及要求:

(1)2020年6月30日之前具備樟城鎮、城峯鎮(以下簡稱為城區)户籍的適齡兒童。

(2)2020年6月30日前户籍未遷入城區的城區購房户子女,新購房的須提供監護人的購房正式交款税務發票、經房管所簽章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動產登記證明,交房時間一年以上的購房户必須提供房產有效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3)縣環衞所職工適齡子女,按縣政府《關於環衞工人子女(非城區户籍)在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若干規定》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相關會議紀要)精神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

(4)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5)在我縣務工持有居住證的外縣(省、市)户籍務工人員隨遷的適齡子女確需在城區小學就讀的,必須提交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證、身份證,在城區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按有關政策規定安排入學。

(6)本縣城區外鄉鎮户籍且非購房户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在户籍地學校入學。在城區小學有學位富餘的情況下,城區外鄉鎮户籍的父母一方於2020年3月1日前進城務工、從業隨帶的學齡子女確需在城區學校就讀的,監護人須持用人單位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地村居簽章確認的住所證明、原籍户口簿以及經户籍地中心小學簽章同意的《永泰縣城區外鄉鎮進城關務工人員隨帶子女就學申請表》,向有學位富餘的居住地就近學校登記,按有關政策規定安排入學。符合規定的人員若超過學位餘額時,由學校組織監護人抽籤決定。

(7)2020年秋季小東坑小學開始招生,東門小學和小東坑小學一年級招生按劃定的區域招生。東門小學二至六年級的學生根據片區劃分進行生源分流。

2.時間安排:

8月17日-18日,符合招生條件(1)(2)(3)(4)(5)項的片內生持有關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到轄區學校登記報名(若1-4項學位已滿,縣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相對就近統籌安排)。證件材料由招生學校負責審核,對符合招生條件的生源的基本情況要列表造冊。實驗小學招生區域的生源登記地點在實驗小學舊校區。

8月19日—20日教育局組織複核片內生材料,同時學校將片內生花名冊和統計表發送初教科。

8月21日城區各小學向社會公示符合招生條件的生源的基本信息和學位餘缺情況。

8月24日-29日本縣城區外鄉鎮户籍且非購房户的適齡兒童,在有學位餘額的學校登記、提交材料、審核、統籌安排入學。

①8月24日,學校登記,收集材料。

②8月25日,學校組織人員審核材料併入户核對信息。

③8月26日各校向教育局報送登記情況(含統計表),向社會公示登記的城區外符合招生條件的生源名單。

④8月29日學校根據學位餘缺情況進行抽籤或統籌安排,並公示抽籤結果。

⑤8月31日報名註冊。

初中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一)具備本縣户籍和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學籍的2020年小學畢業生。

(二)外縣户籍在本縣務工、從業人員的子女需在本縣初中升學的2020年小學畢業生。

二、報名辦法

(一)在縣內小學就讀的畢業生應持户口簿等原件、複印件於6月10日至6月12日在畢業學校報名。

(二)在外地小學畢業需回本縣初中升學的,應於7月5日至7月20日由監護人直接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隨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户口簿、畢業證書、畢業學校《2020年XXXX初中招生登記表》或網絡下載打印的《學生個人信息表》以及小學階段學籍檔案(加蓋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三、招生辦法

(一)城區初中招生辦法

1.招生學校:永泰一中、城關中學、青雲中學

2.招生條件:

(1)2020年6月30日之前具備樟城鎮、城峯鎮(以下簡稱為城區)户籍的2020年小學畢業生。

(2)2020年6月30日前户籍未遷入城區的購房户子女:須提供監護人的購房正式交款税務發票、經房管所簽章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其中交房時間一年以上的購房户必須提供房產有效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3)具備富泉鄉出生申報的户口和富泉中心小學學籍,且1-6年級都在富泉中心小學實際就讀的2020年小學應屆畢業生(包括在外縣就讀的學生)。

(4)縣環衞所職工子女,按縣政府《關於環衞工人子女(非城區户籍)在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若干規定》樟教〔2007〕95號精神安排入學。

(5)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6)在我縣務工持有居住證的外縣(省、市)户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確需在我縣初中升學的,必須提供原籍户口簿、監護人的身份證、居住證,根據城區三所學校學位情況予以安排(當城區初中學位不足的時候通過隨機派位抽籤的方式安排入學,其餘的安排到城區周邊公立學校就讀);未持有居住證外縣(省、市)户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城區城區周邊公立學校就讀。

3.生源調配:

城區中學七年級計劃招生32個教學班,其中永泰一中10個班、城關中學10個班、青雲中學12個班。户籍或常住地在大樟溪南岸的生源安排永泰一中就讀,其餘學生按城關、青雲中學招生班級數分組抽籤,分別安排兩所中學就讀。

(二)農村初中招生辦法

1.梧桐鎮、同安鎮户籍小學畢業生按原定相關中學招生區劃片招生,由學生畢業學校負責生源劃分,具體名單送縣初招辦。

2.塘前、丹雲鄉户籍小學畢業生分別升入葛嶺中學、清涼中學就讀。

3.除上述鄉鎮外,其餘鄉鎮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根據户籍在對口鄉鎮中學升學。

4.外縣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在居住地就近初中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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