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27日公佈的消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帽子”、唯論文、唯項目等傾向。
徵求意見稿提出,完善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考核辦法,健全評價標準、體系及考核方案,提高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高校應加強教學質量評價,把課堂教學質量作為主要標準,嚴格教學工作量,強化教學考核要求,提高教學業績和教學研究在評審中的比重。突出教書育人實績,注重對履責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的評價。
徵求意見稿要求,不簡單把論文、專利、承擔項目、獲獎情況、出國(出境)學習經歷等作為限制性條件。逐步規範學術論文指標,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榜單等僅作為評價參考,不以SCI(科學引文索引)等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對國內和國外期刊發表論文要同等對待,鼓勵更多成果在具有影響力的國內期刊發表。不得簡單規定獲得科研項目的數量和經費規模等條件。不得將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職稱評定的限制性條件,職稱申報材料不得設置填寫人才“帽子”稱號欄目,取消入選人才計劃與職稱評定直接掛鈎的做法。
來源: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