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如果事權、人權、財權都放給學校會怎樣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經典

為了釋放學校辦學活力,教育部發文推動把該放的事權、人權、財權放給學校。不久的將來,學校可能有很大的辦學自主權,這是好事,但同時也會出現一定問題。
我們先來談談好在哪裏。
一、學校有了事權,可以自主安排教育教學和相關活動。
什麼是事權?學校的事權就是學校根據自身情況,適當靈活安排教育教學任務的權利。
現在公立學校所有的教育教學內容和活動都是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安排的,上級沒有規定的是不可以開展的,這嚴重阻礙了學校辦學自主權。每個學校都不一樣,用統一的規定要求所有學校都照做,這勢必阻礙了學校的特色發展,使學校失去了很多活力。
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經常受到干擾,各種各樣的檢查太多了。給了學校事權後,各種檢查應該會減少,因為要體現學校一定的事權。

二、學校有了人權,在引進人才方面更方便。
什麼是人權?學校的人權就是學校根據自身情況,適當引進人才和安排人才的權利。
一個學校要想有名氣,必須有特色,要想有特色必須有特色老師。學校有了人權,才有可能引進有名氣的老師。琴棋書畫等藝術課老師是需要外聘的,有了人事任免權就可以方便外聘老師了。
如今各個學校的人事調動非常難,有的學校缺體育老師,有的學校多體育老師,如果把人權下放到學校,人員調動會容易一些。

三、學校有了財權,就有錢引進人才和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了。
什麼是財權?就是學校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使用資金。
財權對於一個學校來説極其重要,有了財權,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才好開展。任何活動都需要資金支持,如果沒有資金,活動是很難開展的。有了財權就會分配給學校一些教育活動資金供學校使用,校長在安排老師多做一些工作時就容易了很多,多勞多得就會得到充分的體現。
以上美好的事情都源於學校要有一個好校長,一個公正公平,真正懂教育、會管理的校長。這樣的校長多嗎?鳳毛麟角。僅僅一個公正公平的校長都不多見,而一個學校能夠蒸蒸日上的前提是公正公平,關鍵是真正懂教育、懂教學。什麼叫懂教育、懂教學?首先須能上一節讓大家信服的公開課,其次是會評課,能幫助大家提高教學水平。

事權、人權和財權交給有水平的好校長,必然能帶領大家搞好教育,使學校越來越好,使老師越來越有幹勁,使學生學得越來越出色。那如果不是呢!如果不是德才兼備的校長,有了事權、人權和財權,恐怕是學校的悲哀,老師和學生的不幸。德才兼備的校長是多還是少呢?這個問題不言自明。
有人説,當上校長,能力不會差吧!至少比很多老師強吧!這個不可否認,校長有過人之處,能力不差,但僅僅能力強夠嗎?恐怕不夠!如果夠,很多優秀老師都可以當校長了。除了能力強,還要心胸寬廣、懂管理、會管理、一心為師生。不得不説這樣的校長太少太少了。怎麼辦?這就需要嚴格監督,防止無德校長“任意妄為”。對於真正有德有才的校長快放權,多放權;對於能力一般的校長不能放權。教育主管部門可以建立校長考核機制,口碑好,學校成績突出的可以多一些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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