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開國君主都離不開能臣的輔佐,漢朝劉邦立國時,提到他身邊有能耐的臣子我們就不得不提到韓信了。但是他一開始選擇輔佐的是項羽,由於一直不被重視,於是就離開了。後來到了劉邦這裏,他的才能充分得到了發揮,成為劉邦麾下的一員大將,他在謀略方面很有兩把刷子,也憑藉着這份厲害的用兵技巧立下了不少戰功,可以説當時大漢的江山有一半都能看到他的功勞。
雖然世人對他讚譽有加,但是他最後的結局卻不甚美好,甚至可以説是相當悲哀了。
很多人都説他的死是呂后和蕭何一手造成的,而當時他選擇的明主卻毫不知情。可是當時劉邦已經貴為天子,如果他沒有默許,有哪個人敢動那麼大的功臣。韓信被處死的罪名是謀逆,這個罪名並不是欲加之罪,相反在史料裏我們可以看到一些他想要造反的痕跡。
一般臣子存了這樣大逆不道的心思,肯定是仔細瞞着的,這件事之所以被扯了出來完全是因為當時有人給呂后打了小報告,實際上在政治上,告密這種事由來已久,春秋時就已經存在,而且在秦朝時統治者也鼓勵臣下告密,但是韓信卻是漢朝第一個因為告密而死的大臣。
如果論起軍事才能的話,當時大漢朝最厲害的估計就數韓信了,他用兵如神,深諳兵法,但是他在政治方面確實是缺少天賦,這也成為他的致命弱點,也許在亂世中,他會是最有用的臣子,但是等天下安定之後,他可能就會變成皇帝最忌憚的人。
當昔日並肩作戰的戰友有一天變成臣子之後,那份親密就會轉為忌憚,尤其是你還清楚地見識過他的厲害之處,所以等天下安穩之後,劉邦對韓信的感情就開始發生了轉變。
劉邦本就是草根出身,經歷了那麼多困難才有了天下,對於手中這份來之不易的權力自然是珍惜異常,所以一旦有人想要動搖這份權力,他自然是不可能善罷甘休的,那些昔日裏很是得力的部下在他眼裏也慢慢變成一種威脅,所以這也是很多帝王都會斬殺掉一些有功之臣的原因。劉邦也清楚自己沒有多少本事,他能拿下這天下完全是因為自己會用人。
韓信的謀略在當世可以説是絕無僅有了,但是奈何最後卻落得那番悲慘的下場。
韓信的身世也很悲慘,他自幼就沒了父母,自己一個人長大,亂世裏又有很多地痞流氓,而他又偏愛一個人研讀兵法,所以孤身一人的他就常常被這些混混欺凌,但是即便這樣,他還是滿心堅定自己有一天可以成為一個將軍。當時天下大亂,各地的起義軍也開始紛紛嶄露頭角,他本來奔着霸王的名號投靠了項羽,但是卻被安排看糧倉,這番不被看重使得他後來又轉投了劉邦。
但是到劉邦這裏剛開始的待遇和在項羽那邊差不多,直到後來蕭何極力舉薦他才有了用武之地,成為了他夢想中的大將軍。
他被重用之後,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軍事才能,為劉邦打了不少勝仗,直到最後項羽自刎,天下改姓劉。
但是當時一直信仰項羽的魯國一直不肯投降,直到他們看到項羽的屍首,而在和魯國僵持的時候,劉邦就開始對韓信下手了,他派人趁韓信沒有防備的時候,偷了兵符,之後天下一統,韓信於劉邦而言就變成了一個無用的工具,既然無用了,自然就不能讓他再掌管兵權,而且他也怕把韓信逼出反心,所以乾脆把他的兵權也給沒收。
所以説這天下落到劉邦手裏也不是不能理解,畢竟在他和項羽僵持的時候,他就開始防備着他的這些手下了,這份心機可以算是相當厲害了,而且當時韓信也沒有表現出來什麼反意,但是他卻直接乾脆利落地偷走了兵符,可見他心裏早就對那些部下存了猜忌之心。
韓信雖然被拿了兵權,之後可能也不想臣子寒心,劉邦就給了韓信封地,並且封他為楚王,但是韓信還是不能接受自己身為一個將軍手裏卻連兵馬都沒有,時不時發些牢騷,但是日子也就這麼得過且過。但是後來劉邦卻把大臣們都叫了過去,説有人告密韓信想要謀逆,問問大夥怎麼看?這次的告密事件對韓信來講是致命的,但是當時他手裏並無兵馬,皇帝也清楚他根本沒有造反的能力,但是皇帝對他的江山太看重了,所以在關於這種事情上必定疑心很重,而且韓信又是他多番防範的人,所以自然會心懷芥蒂,可見這告密之人雖然不是皇帝找來的,但是卻對皇帝的心思很是清楚。
之後他找了託詞把韓信叫了過來,雖然把其拿下了,但是又不想被後人指責誅殺功臣,所以就乾脆免了死刑,將其貶官,韓信雖然這次活了下來,但是沒多久災難就再一次來了,這次站出來説他謀反的是他的手下,由於韓信之前因為一些小事重罰了這位部下的兄長,所以也因此結了樑子。後來這位部下和自己兄長交談時,得知韓信有了反心,於是就乾脆告發了他。
而當時又恰逢陽夏侯謀反,劉邦親自帶兵過去解決,朝裏只留了呂后和蕭何坐鎮,這位家臣告發時專門強調説韓信就等陽夏候動手呢,這邊不能再等了,一定要趕緊解決掉他,不然肯定後患無窮。
呂后和蕭何一合計就想了個計謀,他們假稱叛亂已經解決,在宮裏設了慶功宴,要羣臣一起赴宴,韓信對此毫無防備,就這麼進了宮丟了性命。
他的死劉邦肯定是心存默許的,但是不能説劉邦對韓信就完全只有忌憚之心,他對這個老部下還是有幾分感情的,所以在他第一次被告發時留了他一性命,但是這份感情和江山之間,他選擇了江山,所以最後韓信被處死,而他且喜且哀之。
參考資料:
《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第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