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鏑 | 守住“營養午餐”的良心關
作者 | 楊澤英
今年,是“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第10年。
為提高農村學生尤其是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健康水平,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教育部會同財政部等15個部門共同啓動實施“營養午餐”計劃。
“營養午餐”全國鋪開後,補助標準在2014年調整為每生每天4元。2011—201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營養膳食補助資金1472億元。
善政豈容作惡
國家投入真情厚愛與真金白銀,讓4000餘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實現了從有得吃、吃得飽,再到吃得好的轉變。
而不能忽視的是,因為個別責任主體履職不力,“營養午餐”中的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最近牽動人心的河南封丘戚城中學學生嘔吐事件,踩中了兩個雷點。
第一,“營養午餐”安全沒有得到保障。根據檢驗,涉事公司提供的食材菌羣超標。
第二,招投標“藏貓膩”。涉事餐飲公司沒有食品安全許可證,何以在當地教育體育局統一招標中一舉中標?
雖然是個別的個案,但我們也要反思,如何引以為戒,確保中小學生營養午餐的安全和質量?
嚴守流程 築牢食品安全底線
目前,通過“集中招標”來選拔學生營養餐供應商的制度,是嚴謹有效的。這次戚城中學食源性疾病事件,恰恰是沒有嚴格執行流程的結果。
“集中招標”在統一安全標準、更大範圍激發供貨商良性競爭、避免分散標準難以監管等方面,都有着明顯的優勢。
但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嚴格執行,政府的惠民善意都會落空。
招標流程的公開透明,是基本要求。選擇具備資質的餐飲企業,更是最基本的底線。連這樣的底線都沒有執行,食品安全怎麼可能得到保障?
另外,“學校負責人陪餐”,也是確保中小學生午餐質量的一個重要制度設計。
2015年,《食品安全法》進行了重大修訂,第五十七條首次對學校、托幼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食品安全責任進行了規定,並確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明確學校建立由學校負責人、教職工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的食品安全民主監督機制,安排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
2019年3月,教育部等三部門共同發佈《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再次明確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實行陪餐制度不僅給家長一份“安心”,更給學生一份“健康”保障。而終究,善政須配以嚴格的執行,才能守牢校園食品安全的底線。
專業技術 提升營養膳食品質
確保食品安全這條底線之上,如何更進一步,讓孩子們吃得更好更營養?
從業內角度來看,學生“營養餐”餐食製作配送和監管環節上仍有改進空間。
“我始終認為這些孩子吃的學生團餐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營養餐,哪怕制餐過程中沒有出現食源性的細菌增加,但是孩子吃的時候,它從温度到口味到營養程度,基本上就下降了百分之七八十。”
為京津冀100多所中小學提供團餐配送的北京健坤餐飲集團董事長王文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從配餐全流程來看,相對隱患最大的環節就是配送。
分餐、運輸、搬運、發放,一頓營養午餐,在配送過程,多則需要三四個小時。放到全國不同地域、不同氣候條件下,配送時長對餐食質量的影響很大。運輸中細菌容易滋生,食物容易變質,營養含量也隨之流失。
王文濤建議,保障校園營養餐的食品安全,不妨創新現在的盒餐配送模式,因地制宜地採用類似“自有食堂”、“食品加工大篷車”在內的場所提供現場配餐,更可以保證飯菜的色香味與温度。
另外,信息化管理技術的使用,也對提升監管效率大有助益。教育部舉行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發佈會上,貴州省銅仁市教育局局長黃霞曾介紹了當地引進的“智慧陽光廚房”。
在這套“學生營養餐智慧雲綜合管理平台”上,市、縣、校管理人員實時可通過手機APP對學校食堂進行網上巡查,將食堂管理的視頻和圖片,學校的食材採購、進出庫,出庫食材的營養質分析盡收囊中,全流程監管的實效性和精準度大幅提高,可為各地的借鑑“樣板”。 中小學生時期是孩子們生長髮育的關鍵時期,均衡的膳食是他們健康成長的重要保障。我們常説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與明天”,而關於“營養午餐”,每個“今天”的一蔬一飯都要過關。
從嚴格招投標和陪餐制度,到完善全鏈條監督監管,再到建立成熟的餐食供應應急機制。
每道關都是“營養午餐”需要守住的良心關!
來源:人民日報數字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