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不説話竟然獲死罪
漢武帝時,有個人叫嚴異,任大司農,主管財政。有一次,嚴異的門客談論朝中一個政策,認為這個政策不合理。嚴異一聽,這是朝中大事啊,可不敢妄議,於是閉緊嘴巴,從頭到尾沒説一句話,只是嘴角微微動了一下。
可嘴角這麼一抽動,嚴異就被舉報了。當時的判決是:“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意思説這嚴異面對國家大事,不敢直接批評,嘴唇卻抽動了,肯定是心裏很不滿,該死。
天哪!嘴角抽動一下就死罪,這誰還敢説話?從那之後,漢武帝手下的公卿大夫們,都噤若寒蟬,除了阿諛奉承,什麼都不敢説了(可能都不敢想了)。
這就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腹誹法”。“腹誹”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嘴上沒説,心裏想了,死罪!
説到這兒,可能有的同學會問了:這罪名誰想到的竟然這麼“天才”?
炮製出“腹誹法”的,正是本文的主角——“天下第一酷吏”張湯。
張湯:“天下第一酷吏”
提起張湯,這人名聲可不咋地——古今酷吏之多,唯獨他被稱為“天下第一酷吏”。而且,張湯還被司馬遷老人家給“加持”了,專門列入了《史記·酷吏列傳》之中。
張湯生於法律世家,他父親就是一名縣吏。張湯耳濡目染,從小就喜歡審案子,而且心狠手黑,很有酷吏的“天賦”。
《史記》上記載這麼一件事。
張湯小時候,有一次家裏的肉被老鼠偷走。父親以為是他偷吃了,便把他狠狠揍了一頓。張湯為給自己伸冤,竟然掘地三尺,把老鼠挖了出來,連帶着還有一塊兒被啃了一半的肉,“鼠贓俱獲”。這還不算完,張湯居然把這老鼠綁起來審問,並草擬文書,宣讀罪狀,處以磔刑(古代一種酷刑,割肉離骨,斷肢體,再割斷咽喉)。
(張湯審鼠)
據説判決書非常專業,“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翻譯過來就是説,張湯這個判決書寫得像多年的老法務,父親大驚失色,趕快讓他去學法律了。
後來張湯學得不錯,混得也不錯,在漢武帝手下主管刑獄。他與好友趙禹(另一位頗有名氣的酷吏)奉命編纂刑律。按道理説,刑律大多關係人命,本當慎之又慎。可《漢書·刑法志》記載,這倆人巧立名目,“造律令三百五十九章,大辟(斬首等酷刑)四百零九條、一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光重刑就成百上千,論死的罪責更有一萬多條!
除了編纂刑律,張湯還親力親為炮製了大量重案要案。除了上面説的腹誹案,還有著名的巫蠱案。
這個案子很出名了,我們只簡單地介紹一下。當時漢武帝有一位陳皇后,出身顯貴卻多年無子,她嫉妒出身低微卻很受漢武帝寵愛、不停生孩子的衞子夫,用巫蠱之術實施詛咒。案發後,武帝把案子交給張湯調查,張湯隨即順藤摸瓜,揪出300餘人統統腰斬,其中涉及不少王公大臣。
(漢武帝像。漢武帝時,嚴刑峻法,冤魂無數)
然而,涉案數百人,對張湯來説只是小菜一碟。他後來經手淮南王、衡山王謀反一案,徹查牽連死者竟達到數萬人。
漢代時,有一個審判原則叫“春秋決獄”。清代大師學家趙翼就在《廿二史札記》中就説,“漢時以經義斷事”,意思是漢朝時法律很不完備,每當大事遇到分歧時,羣臣往往就援引經書裏的文辭來討論該怎麼處理。
趙翼還説,“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翻譯過來就是説,張湯遇到大案子時,就會找那些研究《尚書》《春秋》的博士們,來研究怎麼判案。
可就這樣一個研習《春秋》的人,管理刑獄卻嚴苛至極。真可謂“左手《春秋》,右手鮮血”。
張湯的另一面:廉潔奉公
歷史的有趣之處在於,就這麼一個殺人無算的酷吏,卻也有他可取的一面。張湯可取的一面就在於:廉潔。
張湯死於漢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6年12月),自殺,原因是被人誣陷——經常誣陷他人的人被人誣陷,還真是很諷刺。
影視作品中張湯形象
當時,因為政治鬥爭,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長史朱買臣舉報説,張湯向漢武帝提一些建議時,他朋友都事先知道,然後囤積居奇,牟取暴利,賺錢了和張湯平分。漢武帝找張湯問,張湯予以否認。這時牆倒眾人推,又有人舉報張湯圖謀不軌。漢武帝更加懷疑張湯,派使臣帶着簿籍以八項罪名指責張湯,張湯再次予以否認。
酷吏還得酷吏治,漢武帝派張湯曾經的戰友趙禹去見張湯。趙禹見到張湯後,説:“閣下怎麼不懂分寸?您審訊處死了多少人,如今人們指控你的事情都有根據,聖上想讓你自己妥善處置,為什麼要多次對證呢?”張湯這才徹底絕望,自殺身死。
張湯死後,家產不足五百金,都是來自俸祿及皇帝賞賜,可以説是一個真正廉潔的官吏。
2002年,西北政法大學在建校時,發現了張湯墓葬。為紀念此事,他們專門舉辦了“張湯歷史功過研討會”,並在墓葬遺址上建造了紀念碑、展覽館和紀念亭。2009年,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為紀念亭題名“廉亭”。
(張湯墓紀念碑)
張湯除了廉潔外,官德也不錯。一般酷吏,為了保證自己的嚴格,都與人交惡,比如我們前文提到的趙禹,幾乎斷了同所有官員的來往。但張湯卻大為不同,他與人為善,經常拜訪其他官員同事。
張湯還不貪功。每當張湯向漢武帝上書得到表揚,他都會直接舉薦文書的撰寫者,從不貪功;當武帝對工作不滿,有所怪罪,他總會一力承擔,不會推脱給別人。這些德行,當時很多讀聖賢書的儒生也很難做到,可身為酷吏的張湯卻能做得不錯。
另外,張湯制定的法律固然繁瑣嚴苛,但從另一方面來説,也藉此打擊了很多與國爭利的地方豪強,充實了國庫,緩解了漢朝常年征討匈奴帶來的財政危機,保證了社會的穩定。
正因如此,張湯一直受到漢武帝的賞識,後來官至御史大夫,位列“三公”,這在酷吏中可是獨一份。
(告發張湯的朱買臣,就是“馬前潑水”的朱買臣)
對張湯,為何評價一邊倒?
張湯既有被人鄙棄的一面,也有可取的一面,可史書上對他的評價,為什麼一邊倒的批評呢?分析一下,可能主要有三個原因。
第一,酷吏大多是皇權的“白手套”,替皇帝背了惡名。封建社會中,政治鬥爭非常殘酷。面對敵人,當皇帝不好出手,酷吏就是皇帝的馬前卒。比如上面提到的淮南王、衡山王謀反,皇帝要將輸家趕緊殺絕,但這又與“寬容仁厚”四字相違背,所以只能由酷吏動手。所以,與其説酷吏殘忍失性,不如説他們為皇權行“惡名”,為皇帝背鍋。
第二,酷吏與官僚階級天然對立,歷史都是官僚階級書寫的,所以對張湯評價不高。從漢代始,官僚羣體其實分兩部分。一部分是量法論罪,收錢管糧的技術型官僚,這個羣體叫“吏”,一般是家傳職務。另一部分是讀儒學經典,通過考學入仕的儒生們,叫作“官”。
官一般在吏之上,屬於發號施令的領導,而吏是具體幹活兒的,當不了官。張湯能當官,是在子承父業後受到賞識,才有機會做官。所以我們常説的“刀筆吏”級別雖低,卻能以筆定罪,管人生死,做官的也得忌憚三分。
(《史記·酷吏列傳》)
因此在那些寫史書的儒生看來,吏本就低人一等,創制法度、干涉政事顯然不是下級的“吏”該做的事。而漢朝時的酷吏偏偏就像“緊箍咒”,天天盯着官員的言行。即使是史官們,在這點上對酷吏評價也更低一些。
因此,我們在《史記》中也能看到司馬遷對張湯的評價有些矛盾:“張湯以知陰陽,人主與俱上下,時數辯當否,國家賴其便。”司馬遷認為張湯善於揣摩漢武帝的意思,總能與皇帝保持一致意見。這種做法看似逢迎,可最後的結論居然是“國家也因此受益”。這就表現出了從“官”角度看“吏”的侷限:張湯畢竟屬於“吏”,不宜太過表達他的功勞。
第三,張湯以後,酷吏開始氾濫,整個羣體名聲都不好。一般酷吏前期由皇權掌控,針對文武百官。但當皇權開始腐化,酷吏也逐漸氾濫。從《史記·酷吏傳》就可看出來,張湯作為酷吏能夠為國家嚴守法度,促進發展。可“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浸以秏廢”,即張湯之後的酷吏只繼承了他殘酷的一面,多從刑律開始干預國家政事,把刑罰變得更加嚴苛,大量捏造是非,使得政事都廢弛了。這也最終導致酷吏被污名化,遺留千古。
綜合評價,張湯用法嚴酷,心狠手黑,後人常以他作為酷吏的代表人物,“史上第一酷吏”的帽子是戴定了;但同時,他為官清廉儉樸,也不失為一名古代廉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