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退還庚子賠款,很多人卻説美國人沒安好心,事實真是這樣嗎?

1900年,義和團運動在中國北方部分地區達到高潮,大清帝國和國際列強開戰,八國聯軍佔領了北京紫禁城皇宮。1901年(辛丑年)9月,中國和11個國家達成了屈辱的《解決1900年動亂最後議定書》,即《辛丑條約》。條約規定:中國從海關銀等關税中拿出4億5千萬兩白銀賠償各國,並以各國貨幣匯率結算,按4%的年息,分39年還清。這筆錢史稱“庚子賠款”,西方人稱為“拳亂賠款”。

最近,學術界再次掀起了一場關於美國“庚款興學”的爭論。

這其中,持肯定意見的人認為:美國這樣的舉動極大地幫助了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而持反對意見的人則表示:美國之所以這樣做,不過是想用中國的錢培養反對中國的勢力罷了。並且,他們還對持肯定立場的人進行了一番嘲諷:“用國恥來謝恩典實在是很罕見”、“能夠這麼優雅地當列強的走狗,毫無原則地舔列強,也是讓人無語了。”

美國退還庚子賠款,很多人卻説美國人沒安好心,事實真是這樣嗎?

那麼,這個“庚款”到底是什麼呢?“庚款興學”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別急,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

所謂的“庚款”,是指在《辛丑條約》裏,中國所要賠償給列強的金額,一共是四億多兩關平銀。而“庚款興學”則是指美國退還給中國的部分賠款,然後,將這些錢用在推進中國教育事業發展上。

在美國近代的對外交往政策上,政府一向有“退還賠款”的傳統。比如:1883年,美國曾退還部分馬關賠款給日本;1885年,又退還部分廣東洋行的賠款給中國。如果,要説起“庚款”退還,美國的立場最早可以追溯到《辛丑條約》的談判期。當時,列強紛紛漫天開價,只有美國主張控制和減少賠款的金額。

1900年12月29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指示美國駐中國的大使説:“賠款應當保持在中國有能力支付的範圍內。”1901年1月29日,海約翰再一次對康格下達指示:“賠款的金額數量應當控制在1.5億美元,也就是大概2.02億兩關平銀內。”如果實行這一指示的話,美國的直接損失和支出將會是2500萬美元。而在之後的賠款談判中,美國又主張把賠款定在4000萬鎊,大約是2.6666億兩關平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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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01年的5月7日,列強向中國提出賠款6750萬鎊,這大概是4.5億兩關平銀的要求。美國對此表示強烈的反對,並向中國提議:“讓有能力的官員站出來談判,爭取減少賠款。”不僅如此,海約翰還向代表美國參與談判的代表下達指令:“賠款金額過高,儘快督促其它國家也實行削減計劃,美國願意先減少一半的賠款要求。”

相比於美國的積極奔走,清政府則顯得被動了許多,幾乎沒有進行一點反抗,就接受了4.5億兩關平銀,這個帶有屈辱性的賠償金額。就這樣,美國的倡議宣告破產。但是,美方代表卻仍然大力呼籲列強們減少對中國的賠款,因為,中國政府雖然承認和答應了這一賠款金額,可是,4.5億關平銀只是假設出來的數字而已。

不久後,海約翰當眾表示支持美方代表的意見,並下令:“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把賠款問題移交到海牙的國際法庭進行裁判和決定。”在這裏,至於為什麼美國會這麼支持減少中國的賠款,我們可以從美國國務卿給美方代表下達的指示中略見一斑:“相比於大量的金錢,獲得更多在華優惠和行政改革,維持一個社會穩定、國家完整的中國是最符合美國長遠利益的。”

因為,此時的美國已經正式確立了對華的“門户開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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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和減少中國賠款金額的倡議失敗後,美國開始考慮退還部分賠款的事宜。

1904年12月6日,應國務卿的要求,美方代表起草並向國會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在這份備忘錄裏,美方代表是這樣説的:“經過調查,美國公民在義和團運動期間的損失和軍隊開支並沒有最開始估計的那麼多。”由於,考慮到中國政府目前面臨財政虧空問題,以及美國傳統的退還部分賠款的政策,建議國會准許通過退還部分款項的提案。

到了1905年1月,海約翰把這個想法私下告訴給了中國駐美國的大使梁誠,並表示:“希望粱誠可以在保密的前提條件之下,跟清政府商量和討論具體的、合理的賠款退還方式,儘快促成這件事。”1905年7月,海約翰因為病重去世,美國駐中國的大使便向當時的總統羅斯福發了一封信,提議並請求能夠促成這件事,以作為對海約翰的紀念。

不久後,羅斯福回電承諾説:“美國會切實解決此事。”但是,因為此時的中國正在舉行抵制美貨的運動,想要讓國會同意退還賠款提案很有難度。不久以後,發生的五名美國傳教士在華被殺一案,在美國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人們紛紛傳言中國即將再度發生義和團運動,這使得退還賠款的提案更是難以通過。並且,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19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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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清政府頒佈了一道關於保護外國人在華生命和財產的聖旨以後,事情才出現了轉機。

1907年6月15日,新任國務卿羅脱正式發送電函給清政府,並宣佈:“美國不日就會退還超出中國應當賠償金額的部分賠款。”此外,美方還特意進行了説明:希望能把退還的庚款用來“興學”,因為,羅斯福和美方代表都覺得把款項用來興盛中國教育,幫助中國留學生前往美國留學是最好的方式。這不僅可以增進兩國之間的聯繫,還可以推動中國民眾思想開化,不再重走義和團運動的老路。

粱誠在得知美方這一想法後,也表示十分贊同,他致函於清政府的外務部,提議興學。不過,清政府雖然在表面上同意了這一提議,但是,卻對派遣留學生赴美一事毫無興趣。朝廷的意見是先把這些退款用在新政的支出上,然後,再把在新政上獲得的利潤興學。1908年,唐紹儀奉朝廷之命出訪美國,他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改變美方的想法,同意把退款用來開辦銀行。

然而,美國沒有同意,因為,美國政府認為:中國的財政改革沒有希望,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把庚款用在了開辦銀行的事宜上,那麼,興學就很可能會因為財政的虧空夭折。最後,在美國以中止退款事項為由的壓力下,清政府終於在1909年7月開啓留學生赴美留學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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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09年開始至1946年,美國一共退還了3493萬美元給中國,這大概佔全部賠款的63%,其用途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分別是:學務費用和文化贊助。其中,退款在學務費用上的開銷是最大的,這主要用在了清華學堂的設立以及留學生赴美留學方面,而文化贊助則主要是科研機構和教材的編寫等方面。

自從美國開創退還賠款的先例以後,英、法、意、荷、比、俄六國也因為時局的變化而感到壓力,逐漸加入退款的行列之中。根據統計和記載,七國的實際退款金額共計10589萬美元,其中,不包括蘇俄銷除掉的4586萬美元。另外,由於各國對於退款的用途要求各不相同,所以,在這裏不再重複敍述。僅僅中方對退款的支配權來説,美方給出的退款條件是最優的。

根據後世統計,這些退款約在海關銀三億兩左右,對興辦教育事業頗有效果,應當肯定。直到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欠日本之庚款停付,並進而廢除對日庚款。1943年1月11日中國與美、英簽訂條約,廢除對華不平等條約。自然也包括《辛丑條約》,庚款也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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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就是關於“庚款興學”發生的全過程,至於對它的認知,由於每個人所站的立場、角度和階級等不同,學界意見也是多種多樣。

比如:

有的學者認為:這個所謂的退款是建立在中國先繳納賠款的基礎之上。所以,“退”是出於列強的狂妄和傲態,這種表面上的善意其實是對弱者的一種憐憫,而不是對“擁有強大的權利就是公理”這種邪惡行為的糾正。而且,列強對於退款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從國家的角度上來説,這是對中國內政的一種干預,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利益。

並且,也有一部分學者認為:庚款興學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美國在華的影響力,這是一種文化侵略的表現。雖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但從總體來説,我們卻應當對它給予否定。

此外,還有學者認為:國家之間的對外活動,本來就應該從本國的利益出發,不能單從一個國家的外交行為簡單判斷這就是為本國利益服務的,這就是侵略。

美國退還庚子賠款,很多人卻説美國人沒安好心,事實真是這樣嗎?

通常來説,我們判斷侵略的方法,主要是看這個行為有沒有侵害別國的主權和利益。就《辛丑條約》而言,美國歸還部分庚款的所有權這一行為,不能簡單歸納為中國的主權因為這樣受到了損害。因為,興學的事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所以,如果我們把美國退還賠款這一行為完全看作是出於自私的動機,明顯有失偏頗。

儘管,在1909年的時候,美國退還賠款以興盛教育有一定的實用性,是為了增強美國在中國的影響力,但是,它同時卻支持了當時中國的改革,體現了美國在對外交往中的理想主義。

參考資料:

【《庚子賠款的債務化及其清償、“退還”和總清算》、《今日的中國和美國》、《近十年來我國有關“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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