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康熙以後,典制大備。皇后居中宮;皇貴妃一,貴妃二,妃四,嬪六,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分居東、西十二宮。——《清史稿·列傳一·后妃》
作為封建社會最為顯著的特點,等級制度存在於清朝時期的各個角落,康熙皇帝繼位以後,為了有效管理龐大的後宮妃嬪隊伍,制定了尊卑分明、等級明確的後宮等級制度。作為皇帝的正妻,“皇后”統領後宮,執掌後宮庶務;“嬪”“皇貴妃”為高等妃嬪,但只相當於皇帝的“妾室”“答應”“貴人”為低等妃嬪,則只相當於皇帝的“通房丫頭”,既要承擔勞役,還擁有侍寢資格。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皇貴妃”出現之前,“貴妃”乃系“內命婦”的第一等,為後宮妃嬪之首;“皇貴妃”出現以後,取代了“貴妃”的位置,成為了“形同副後”的後宮二把手。
只是,同為高等妃嬪,“皇貴妃”和“貴妃”只是位置和名稱上的不同嗎?從“貴妃”晉升為“皇貴妃”,究竟有多難?
我們先用最為通俗的説法,來説明一下成為“皇貴妃”的條件:
前提:你必須是“貴妃”;
條件:1、你要死了;2、你已經死了;3、你要當皇后了。
當然,這裏的“貴妃”前提有一個例外情況,那就是怡親王胤祥的生母——敬敏皇貴妃,生前只是“庶妃”身份,雍正皇帝“以其子怡親王允祥賢,追進封”。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除了這例特殊情況外,因為“形同副後”的特殊性質,如果皇后能夠正常行使職權,一般不設“皇貴妃”。除非已經病入膏肓,或者已經薨逝的“貴妃”被特旨晉封的,不具備實際意義的“皇貴妃”。這種情況在乾隆朝極為常見,比如臨終之際被晉封的慧賢皇貴妃;比如死後多年被追封的哲憫皇貴妃等。
除了臨終晉封或者死後追封的皇貴妃外,“常設皇貴妃”也不是沒有出現過:
1、以“皇貴妃”實際執掌後宮庶務,但卻並未明確“攝六宮事”的常規皇貴妃;
2、被明確“攝六宮事”職權,用以向“繼後”過渡的“攝六宮事皇貴妃”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清朝第一位皇貴妃——董鄂妃;康熙皇帝第三任皇后——孝懿仁皇后,也曾以“皇貴妃”的身份執掌後宮庶務長達8年;嘉慶皇帝的生母,清朝歷史上有名的令貴妃,也曾以“皇貴妃”的身份實際執掌後宮庶務10年。但這三位皇貴妃都未被明確“攝六宮事”職權,只是以妃嬪之首的身份,實際執掌後宮庶務。
清朝第一位“攝六宮事皇貴妃”出現於乾隆朝,富察皇后崩逝後,乾隆皇帝晉封當時的嫺貴妃那拉氏為“皇貴妃攝六宮事”並明確了其被正式封后的時間。嘉慶皇帝的第二任皇后——孝和睿皇后、道光皇帝的第三任皇后——孝全成皇后均屬這種情況。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除此之外,臨終或者死後能被晉封為“皇貴妃”,就必須是德高望重,生育有功,倍得皇帝恩寵才行。想要成為實際執掌後宮庶務的“常設皇貴妃”,更得是“多年的媳婦熬成的婆”,皇帝的絕對恩寵仍是第一先決條件。要想成為“攝六宮事皇貴妃”,也就是“準皇后”就必須擁有高貴的出身、強大的外戚、最靠前的後宮位分和“祥鍾世德、威服六宮”的優質品性。更重要的是,還要擁有皇帝、皇太后的絕對支持。
也就是説,不管成為哪種皇貴妃,都要先獲得皇帝的絕對恩寵。而坐擁三宮六院的皇帝,歷來講究個恩澤遍施、雨露均霑,後宮妃嬪能被皇帝記住已屬不易,要想成為皇帝的“寵妃”,何其難!所以,這個成為皇貴妃的必備條件,也是最難達到的條件。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至於“貴妃”和“皇貴妃”之間的區別,我們也用最為通俗的説法予以明確:
貴妃,雖為高等妃嬪,但卻也只是“一宮之主”,除了薪資待遇上的不同外,和“妃”、“嬪”等幾無區別。也就是説,貴妃只相當於享受更高待遇的“部門經理”
而一旦成為皇貴妃,便擁有了同皇帝合葬、管理後宮妃嬪、執掌後宮庶務甚至成為繼皇后的可能,其身份地位已經明顯超越了妃嬪範圍,進入領導階層。也就是説,貴妃一旦成為皇貴妃,便立即成為“常務副總”並享受與之對應的高層領導待遇。

清朝的“皇貴妃”和“貴妃”,到底什麼區別常務副總和部門經理
只不過,臨終晉封或者死後追封的皇貴妃,即使成為“常設皇貴妃”,哪怕是被正式冊封為後之前的“攝六宮事皇貴妃”,也只是皇帝的“妾室”而已,和同為“妾室”的貴妃並無本質上的區別。“生同衾”的妻子,也要分出個三六九等,也要講究個尊卑分明,這對於封建女性而言太殘酷,太不公平。
參考文獻:《清史稿·列傳一·后妃》、《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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